居委会索20万过路费 市政、居委会争抢万寿路
舜网讯 2月3日,《持证施工 居委会仍索20万“过路费”》一文引起强烈反响。
万寿路到底是属于市政道路还是居委会自建自管道路?
市中区市政公用事业局、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相关负责人均表示:“万寿路已纳入市政道路管理范围。”兴济河居委会则坚称,“万寿路是十六里河办事处的。”
市政部门:万寿路属市政道路
针对旺山小区供暖施工,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和市公安局颁发了《道路挖掘许可证》并收取了一定的费用,但为什么兴济河居委会不认这个证呢?
今天,市中区市政公用事业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万寿路最初是居民自建自管的道路,但后来由市市政公用事业局投资,市中区市政公用事业局市管科下属排水中心对道路进行了改造。我们认为这是市政道路。具体情况可以向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咨询。”
市市政公用事业局设施管理处的张先生告诉记者,“2005年做了一次道路设施统计,已经把万寿路纳入市政管理范围,并列入养护范围,万寿路已经成为市政道路。”
“万寿路是居委会拿钱建的,但是建完之后,他们从来没有管起来过,一直都是市政部门进行维护管理。此外,道路挖掘收费标准是按建设部的文件要求,专款专用。”市市政公用事业局负责道路设施统计的胡女士说。
兴济河居委会:万寿路是十六里河办事处的
针对万寿路的产权问题,兴济河居委会负责人高先生说:“万寿路就是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的,这条路最初由居委会投资修建,后来一直由办事处投资整修,道路上的绿化树木也是办事处投资种植的,道路保洁管理则由居委会来负责。为了保持路面整洁,我们一共在万寿路安排了4名保洁员。另外,马路上的雨水箅子经常丢失,也是由居委会负责更换,一年下来投入了不少资金。”
高先生说,鉴于以上情况,居委会收取道路挖掘费用是正常的,不过他们并没有想让旺山小区业主出这部分钱。
业主:受苦的是我们
“万寿路真吃香,都说是自己管辖的道路,真正受苦的是老百姓,供暖施工完不了,老百姓就得挨冻。”旺山小区业主许女士说,自己有一种无语的感觉。“不管怎么说,这部分钱不该让老百姓拿。扯皮这么长时间,问题总要解决,怎么解决呢?谁来解决呢?这是最关键的。”网友“难熬的冬天”说,他希望相关部门尽快明确此事,给业主一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