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将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电子监察防治腐败
来源:济南日报
作为实施构筑惩治预防体系、打造廉洁高效济南系统工程,压缩权力寻租空间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后济南将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设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等将先期进驻办公;待场所扩大、运行机制理顺后,除国家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交易事项外,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招拍挂事项,要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交易。
进驻“阳光平台”分两步走
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推进法治、廉洁、高效、服务型政府建设,济南日前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出台意见,要求整合分散的建设工程交易、政府采购、土地交易及产权交易等专业平台,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各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统一进场,真正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一个场所办结的目标,打造“阳光平台”。
根据意见,济南将设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的具体服务及现场秩序管理,发布交易信息、中标公告,安排开评标时间、场所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整建制先期进驻办公,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所的交易职能和相关人员进驻交易中心,药品采购在有交易事项时入场交易。待交易中心场所扩大、运行机制理顺后,除国家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交易事项外,全市范围内的9类交易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公开交易,对应进未进项目的交易结果将不予认可。
用地招拍挂将纳入交易平台
后期纳入交易平台的9类事项主要包括,涉及国有资金或外国政府资金的必须依法招标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包括房屋、交通、市政等领域)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选定以及与项目有关重要设备和材料等的采购,建设工程项目的分包活动;工业(含仓储)、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探矿、采矿、采矿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国有(集体)产权、股权、经营权、知识产权转让等。
同时,特种行业的经营权,城市道路经营权,法院判决物拍卖、罚没物拍卖,路桥和街道冠名权,大型户外广告经营权;药品集中采购,工程咨询、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招标;社会单位委托的事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等,也将进入平台公开交易。
交易全过程实施电子监察
在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同时,济南还将整合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流程。
意见提出,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各类交易项目,经统一受理登记后,按项目类别分转相关部门业务窗口办理。对需要发布的信息,除通过各专业交易已有渠道发布外,同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指定媒体统一发布,并接受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的咨询。
交易活动中标、成交后,将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有关专业中心确认,中标、成交通知书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制发,并在规定时限内组织有关当事人签订交易合同。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相关收费和保证金,也将在专设收费窗口统一收取和退付。
结合电子政务和科技防腐,济南还将建设公共资源平台应用系统,在受理登记、信息发布、招标开标、专家(中介)选取、评标中标(成交)的全过程实施电子监察和智能控制,并推进网上交易,实现“物理交易大厅”与“网上虚拟大厅”有机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