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出台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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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一心三轴十六群”城镇空间结构
章丘济阳平阴商河城区为市域次中心城市
实施百项城建工程和百项综合整治工程
以固定住所为条件引导农民进城购房落户
本报1月8日讯(记者庄云锋)日前,市委、市政府出台实施意见,就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进行安排部署,确定到2012年,全市城镇化水平达到70%左右;实施100项城市建设工程和100项综合整治工程重点推进项目,全面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镇面貌明显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更加配套完善,综合承载能力明显增强;城乡历史文化遗存和自然生态环境得到较好保护,泉城特色日益彰显;城乡体制障碍逐步消除,发展差距逐步缩小;每年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0万人以上,产业集聚带动人口集聚能力明显提高;形成城乡一体化快速发展新格局,基本构建起支撑省会现代化建设的城镇体系;到2020年,全市城镇化水平达到80%左右。
构建“一心三轴十六群”
城镇空间结构
按照统筹城乡、以强带弱、轴线集聚、网络发展的原则,构建济南现代化城镇空间格局。加强区域协作,发挥济南在省会都市圈建设中的核心带动作用。科学布局市域城镇体系,实施以中心城市、次中心城市和中心镇为重点的城镇化战略,加快人口和产业向中心城镇集聚,形成以济南城区为中心城市,以章丘、济阳、平阴、商河城区为次中心城市,以仲宫等16镇为中心镇,以张夏等30镇为一般镇的四级结构体系。结合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布局调整,以中心城市为核心,形成沿省道102(济南—青岛)、国道220(东营—郑州)和省道248(盐山—济阳)线三条城镇聚合轴和十六个城镇发展组群,构建“一心三轴十六群”的城镇空间结构,逐步形成等级层次分明、规模序列完善、职能分工互补、空间布局合理的城镇网络体系。
4个次中心城市发展各有侧重
章丘、济阳、平阴、商河4县(市)城区为市域次中心城市,分担中心城市部分功能,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提升综合承载能力。章丘次中心城市作为城市“东拓”战略的重要承接地,积极发展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旅游业,重点打造章丘大道、经十东路、省道102线三条城镇聚合轴,形成具有历史文化传统和泉水特色的山水园林城市,带动市域东部地区快速发展。济阳次中心城市作为城市“北跨”战略的重要承接地,积极发展能源、机械、化工工业和现代制造业,重点打造济阳城区中轴线、澄波湖周边、沿黄风貌带等区域,形成以工业为主导功能的现代化城市,带动黄河北部地区加快发展。平阴次中心城市重点发展加工制造业、绿色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业、旅游业及商贸物流等产业,优先打造玫瑰湖湿地公园、锦东新区等重点区域,形成现代化山水生态城市,带动市域西部地区健康发展。商河次中心城市重点发展加工制造业、度假休闲、会展商务等产业,重点打造温泉服务业基地和高新技术研发产业园,形成独具特色的温泉旅游新城,带动市域北部地区加快发展。
打造一批具有特色体现水平的明星镇
把小城镇作为统筹城乡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节点,按照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功能健全、突出特色的要求,推动国家重点镇、省级中心镇及部分特色镇优先发展,打造一批具有济南特色,代表济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明星镇。继续实施新农村建设“十大行动”,提升新农村建设整体水平。深入推进“城镇建设行动”提升工程,突出重点,打造精品,逐步加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排水、公交、通讯、广电等基础设施和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大扶持、重点扶持、连续扶持,增强发展承载能力,推动小城镇周边村庄向镇区集聚,全面提升小城镇环境质量和综合实力。到“十二五”末,镇区人口3万人以上的镇达到10个,到2020年达到16个。在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方面,我市将每年完成农村住房建设7万户、改造危房1.5万余户,确保3年完成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任务,用5年左右时间实现市域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
实施100项城市建设工程重点推进项目
积极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实施100项城市建设工程重点推进项目,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拉开发展框架,推进老城提升。西部新城突出大学科技园、西客站片区和济西湿地开发建设,完善交通枢纽、文化中心和现代服务功能,建设现代、时尚、大气的120平方公里现代化新城区。东部新区突出抓好奥体文博片区、高新汉峪中心区、唐冶公共中心区、孙村高端产业区、出口加工区等重点区域和济南新东站等重大项目,打造以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新型服务业为主导的210平方公里现代化新城区。小清河区域以华山片区、北湖片区、泺口片区开发建设为突破口,着力发展旅游观光、文化传媒、娱乐休闲、商贸服务、生态环保等新兴产业,将两岸120平方公里区域建设成为环境优美、交通便捷,产业聚集、功能完善,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宜居宜业宜游北部特色新城区。按照“低密度、高容积率”的规划思路,引导建筑向空中发展,压缩用地规模,提高投资强度,除城市规划有高度控制特殊要求的区域外,新建项目鼓励建设高层建筑,原则上不再规划审批6层以下建筑,一般情况下10万平方米以下的建设项目不再享受配套费缓缴政策。
大型城市综合体可分期缴纳“配套费”
强力推进城市综合体建设,编制年度供地计划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要优先保障城市综合体项目用地,城市综合体项目用地可按不同用途的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出让,并根据规划的不同用途发放土地证。同一单位所属用地性质相同地块规划指标总量在满足原指标总量要求前提下,其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率等技术经济指标可统筹平衡。综合体内新建住宅的日照可相对大寒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适当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一次开工25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综合体项目,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不含管网建设费)可根据工程进度分期缴纳,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先缴纳总额的20%,开工后12个月内再缴纳总额的40%,项目竣工前缴纳剩余全部款项。
在突出城市文化特色方面,加快百花洲等地段试点改造建设,推进芙蓉街、将军庙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将周边泉水、传统街巷民居与经营业态等整体提升。以迎接第十届中国艺术节为契机,统筹规划大剧院、图书馆等重大文化基础设施项目,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着力提升城市环境面貌,继续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八项行动,推进100项综合整治工程重点推进项目。3年时间基本消除城市出入口、主要道路两侧、重点部位周边2层以下低矮破旧违法违章建筑。加强绿化建设,力争今后3年城市规划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达到40%、35.5%和11平方米,城市中心区(老城片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7平方米。
居住和社保民生全力推进
保障和改善居住民生,2010年完成38个集中连片棚户区拆迁,66个零星片区改造实现突破。借鉴棚户区改造经验,启动二环以内6层以下简易楼房改造。加快推动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中村改造,确保3年左右基本完成整合改造任务。
健全社会保障机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社会保险体系,逐步将农村居民纳入新型农村养老保障覆盖范围,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1年初步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多渠道筹建廉租住房,2011年底建设1.8万套(含棚户区改造中解决的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1.5万户)廉租住房。探索建立公共租赁住房、职工公寓、进城务工人员住房保障制度,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大公积金对保障住房建设的支持力度,逐步构建起符合我市实际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全面放开县域内户口迁移政策,以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落户条件,引导农民进城购房落户;进城农民工获县级以上荣誉称号或高级职称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落户。加快配套制度改革,让进城务工人员与城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