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人口普查准予超生人口登记 济南已经开始
从现在起至8月底,山东省公安机关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整顿工作,此次户口整顿,重点解决无户口人员、户口待定人员、人户分离人员、重人重户、应销未销户口及户口登记项目差错等问题。对未申报户口的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准予登记,不得将登记情况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
无户口人员:办理户口登记或恢复登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关于在第六次人口普查前进行户口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对无户口人员,经调查甄别后依据现行政策、区别不同情况,依法办理户口登记或恢复户口登记。
计划生育外人员:要准予登记
对未申报户口的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准予登记,不得将登记情况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
未落户大学生:县级公安机关批准落户
对大中专毕业生等持证未落户人员,符合当地落户政策的,经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县级公安机关批准后办理户口登记。
户口登记地址消失:户口迁同一城镇亲友处
由于市政建设等原因导致居民原户口登记地址消失,或因企业破产兼并、解散等原因导致原集体户已经不存在的,涉及的居民或者职工原则上可持亲友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材料,将户口迁到同一城镇亲友处。
户口登记不一致:到派出所变更、更正
对居民户口登记项目内容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差错的,可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变更、更正。
人户分离:尽快办理户口迁移
凡常住户口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居民,请持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明、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到实际居住地派出所,按照当地户籍政策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据介绍,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2010年是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年,标准时间是11月1日零时,主要采取入户调查核实的方法。济南作为我省这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的试点城市,先期工作已经启动。公安民警和入户调查员将佩戴统一标志,对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和境外人员进行逐户走访。普查人员将签署保密承诺,保证不泄露被普查群众的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