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乡镇综合文化站全部建成
近日,济南市全部6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均已建设完成并通过检查验收,提前一个月完成年初济南市政府向全市承诺的9件实事之一的文化建设目标,提前一年完成文化部和山东省关于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任务,活跃了济南农村文化生活,促进了泉城城乡文化和谐发展,在山东省乃至全国走在了前列,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
2009年年初,济南市人民政府将完成全市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纳入市政府9件实事之一,写进《政府工作报告》并公开向全市人民承诺。2008年起,济南市文化局即将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作为全市文化工作的重中之重,纳入济南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之中,并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根据文化部出台的《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制定了相关政策规定,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要求,明确了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理论依据、政策支持、资金保障及工作进度,确立了“统一规划、分级负责,整体筹划、分布实施”的工作原则,采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的工作方式,明确责任分工,加大督促力度,确保工作进度,强化建设质量。各责任县(市)区政府及文化主管部门也将其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克服困难,于2008年年底完成新建、改建乡镇综合文化站38个并全部达标,阶段性超额完成50%的建设任务。2009年11月中旬,由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市文化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组成的联合检查验收组对剩余22个乡镇综合文化站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经检查,22个乡镇全部合格达标,许多乡镇更是实现了超标准、高规范建设,圆满完成了市政府向全市人民的郑重承诺,提升了亲民为民的政府形象。
据了解, 济南市6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占地面积共计23.4715万平方米,室内面积共计3.8140万平方米,拥有图书35.6万册,配置电脑767台。其中,建筑面积最低的超过了国家三类乡镇综合文化站300平方米的建设标准;最高的达1000余平方米,超过了800平方米的国家一类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目前60家乡镇综合文化站工作人员共计120人,平均年龄35.5岁,大专以上学历达104人,占全部工作人员的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