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出台细则规定 教师不能当众点名批评幼儿
今天,《济南市幼儿园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及《实施细则》出台,其中,明确规定对私拿物品的孩子不能当众搜身,对精力不集中的孩子不能当众点名,幼儿教师更不能体罚或变相体罚孩子。
《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了幼儿教师在行为培养、教育活动、生活活动、个别教育、家长工作、自身修养方面应该做到和不应该做到的40个方面。其中,当幼儿私自拿幼儿园或别人的物品时教师不能当众搜查、公开批评、威胁恐吓、指责惩罚;当个别幼儿影响集体活动时教师不能生硬制止或停止活动;当幼儿出于好心而做错事时教师不能不问情由批评责备;当幼儿尿床、尿裤时教师不能讽刺挖苦或推给家长。
教师不能对调皮好动的幼儿限制其自由或任其随意;不能对有生理缺陷的幼儿公开议论讽刺嘲笑。当家长对老师产生误会时教师不能迁怒幼儿发泄私愤;当家长之间发生矛盾时教师不能推脱不管;当幼儿发生事故后向家长联系时教师不能避重就轻掩盖真相,更不能推卸责任。
幼儿教师要以幼儿发展为本,关注幼儿身心健康,保护幼儿生命安全,维护幼儿正当权益,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位幼儿,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幼儿教育要勇于探索创新,坚持保教并重,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不墨守成规。教师自身要廉洁从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记者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