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城区中小学招生政策发布:户籍与房产分离将视容量协调
来源:济南日报
历城区居民注意啦,历城区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发布!小学入学须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出生日期应不晚于2011年8月31日。本年度该区部分小学学区有微调,二环东路以东、花园路以南、华信路以西、华龙路以北原洪家楼第三小学学区调整至历城区实验小学,不过该区域对口初中不做调整,仍为历城初级实验中学。根据小学申请入学条件,适龄儿童出生日期应不晚于2011年8月31日。
历城辖区居民子女入学,其监护人要具有历城区户籍和房产、在历城区长期居住,而户籍与房产登记信息分离的,将视容量情况协调解决配建学校已交付的居住区业主,所购住房(公寓、商铺等非住宅功能除外)经综合验收交付且实际入住后,可向配建学校提交适龄子女入学申请。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满足一定条件,截至2017年8月31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监护人双方须在历城区长期居住且居住证登记一年以上、监护人在济南合法务工(或依法经营)一年以上,居住证登记不在历城辖区,或居住证不满一年,或居住证不在有效期的,不具备历城区申请入学条件。公办初中学校实行“免试整体对口直升入学”的招生办法,各小学毕业生直升对口初中学校,严禁初中学校招收学区范围以外的小学毕业生。
确需回户籍地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视初中学校容量情况协调解决。民办初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考查形式招收新生。所有初中学校对招收的新生要进行择校生身份认定和公示,公示结果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后报区教育局备案。
按照“零择班”的工作要求,今年该区招收的新生将采用电脑随机混编的方式进行均衡分班:小学新生要综合考虑学生性别、身高等因素初中新生要综合考虑学生来源、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因素。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不得分“实验班”“重点班”“特色班”“分层次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