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贝隆游泳馆宝宝洗澡被烫 家长质疑:太不专业
作者:高鲁健 实习生 王沛
4月11日,市民郭女士致电本报新闻110热线82061110反映,她带一岁四个多月的宝宝去市中区伟东新都二区附近一家名为“爱贝隆宝宝游泳馆”的孕婴连锁店游泳。在宝宝游完泳洗澡时,服务人员却把宝宝烫着了。郭女士说:“当时孩子被烫哭了,屁股红了一片,我吓了一跳。当时就挺担心,因为之前在电视上看过有的孩子洗澡屁股被烫得发青发黑的报道,怕孩子出大问题。”
近日,记者走访了部分婴幼儿游泳场所发现,由于相关标准的缺失,该行业存在不少不规范的问题。
【事件还原】 连水都不试,孩子被烫哭
郭女士告诉记者,平时自己带宝宝游泳都是去另一家游泳馆,来“爱贝隆”完全是抱着试试看的心理。“这个店可能是刚开业不久,在网上做了不少宣传,还免费发放体验券,我就想带孩子去体验一下看看怎么样,没想到就遇上了这么一件事。”
郭女士说,刚开始宝宝游泳的过程还挺顺利,但在游泳后的洗澡环节出现了问题。“当时洗澡时有两个盆,一个盆先给孩子洗,再用另一个盆冲一遍。洗的时候还挺好的,可到了冲的时候服务人员连水温都没试一下,就把孩子放进了盆里。当时就听见孩子‘哇’的一声哭了,我伸手一试盆里的水,感觉特别烫。”郭女士说,“幸亏当时盆里的水也不多,孩子屁股先着水,他觉得烫就使劲哭,我一听不对劲,马上让人把他抱了出来。要是刚出生几个月的小宝宝,那嫩皮肤可能就要烫伤了。”
据郭女士介绍,虽然事后爱贝隆的店长给她赔礼道歉,还希望用两张体验券对其进行补偿,但郭女士表示自己不想再带孩子来“体验”了。“感觉这家店的员工不专业,以后不敢带孩子来了。”
【爱贝隆回应】 新店开业员工“经验不足”
11日下午,记者向爱贝隆伟东新都店询问宝宝洗澡被烫一事,该店戴姓店长承认确有此事发生,并表示会对工作出现失误的涉事员工进行相应处理。“我会扣发该员工的工资,并通报批评。”她表示,店内的所有员工都接受了理论和实践方面的专业培训,包括一些外聘的育婴师,但当记者询问为何如此专业的服务人员会烫哭宝宝时,该店长却说不出原因来。
爱贝隆济南总部的杨姓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爱贝隆母婴连锁店在济南有八家分店,“爱贝隆伟东新都店”开业于今年 3月 10日。“可能因为刚开业不久,这家店的部分员工经验不足。如果发生类似宝宝洗澡被烫的事情,可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我们会依据承包责任险进行理赔。”
【记者探访】
有的机器调水温有的人工调兑
11日,记者随机走访了济南市区内几家专为婴幼儿开设的游泳馆,发现这些游泳馆都会在宝宝游完泳后提供冲洗服务,但在水温调节、卫生操作、收费标准等方面却大不相同。
在和平路一家名为“润禾育婴”的婴儿游泳馆里,服务人员指着大泳池一角的操作盘说:“池里的水温都是机器控制的,大约在36℃至38℃。如果孩子比较怕热,水温可以适度下调。”记者问:“那么机器万一出现问题呢?水温失控怎么办?”服务人员说:“这个你大可放心,机器不会出现问题。”当记者要求看一下相关证件时,店员却表示无法提供,“我们这家店还没开始营业,证件都在总店里。”
而在历山路的“智慧星”婴儿游泳馆和北园大街一家“维尼宝贝”游疗抚触馆里,记者并未看到调节水温的机器,墙上也未悬挂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记者问:“万一水温过高烫到宝宝怎么办?”“智慧星”店主告诉记者:“完全没必要担心,水温都是服务人员事先调好的。我们这儿的阿姨先把水兑好,再把宝宝放进去,孩子肯定烫不着。”
记者在走访中还发现,各家婴幼儿游泳馆收费也不一样。有的店办理年卡、月卡,有的则办理次卡,规定顾客在有效期内用完,价格在四五百元至一两千元不等。游泳池里的换水频率也有差别,有的三天换一次,有的则称有污水净化系统,换水时间延至一周。
【有关部门】
婴幼儿游泳馆尚无卫生标准
12日下午,记者致电济南市卫生监督所许可科。该科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济南市内的婴幼儿游泳馆在卫生许可方面还没有统一规定,主要依据已出台的《游泳场所卫生规范》来执行。“目前市级卫生监督部门还没有给全市任何一家婴幼儿游泳馆发放卫生许可证,监督部门发证的话需要婴幼儿游泳馆达到一定规模和条件。而对于一些小规模的游泳馆,原则上不允许开放。”
对于市区内各婴幼儿游泳馆随意定价的情况,记者咨询了济南市物价局收费处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这是一种市场行为,“有些商品服务的价格我们是放开的,商家自己根据市场互相竞争,从而确定价格,物价局没有统一定价。”
【相关链接】
婴儿屡屡被烫伤,孩子受罪家长疼
2008年6月5日,遵义市汇川区某游泳馆服务人员在给一名4个月大的婴儿冲洗时将其烫伤,孩子屁股上的水泡大大小小共计10多个,随后婴儿在烧烫伤科住院治疗。
2009年11月21日,浙江富阳市一家名为“恐龙蛋”的婴儿浴室先后将两个宝宝烫伤,随后工商部门和卫生监督部门发现该婴儿浴室存在超范围经营、人员无上岗证等问题。
2009年12月9日,上海市杨浦区一家名为“天天加分延吉中路店”的服务人员将七个月大的婴儿烫伤,烫伤面积达 15%,为深二度烫伤。
2012年2月27日,深圳龙岗区坂田雪象医院的一名护士为刚出生一天的婴儿洗澡,由于当时没有试水温,导致婴儿臀部、双下肢被烫伤,尤其以右半臀部最为严重,烫伤级别2至3级,烫伤面积达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