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将为农村孕妇免费增补叶酸
记者今天从《济南市妇女权益保障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座谈会上获悉,济南市第一部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专项法规——《济南市妇女权益保障若干规定》将于2011年5月1日颁布实施,法规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将根据要求对孕前和孕早期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并会组织开展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免费检查。
记者了解到,《规定》还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女职工健康档案,每年安排本单位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病、乳腺病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提倡、鼓励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前进行婚前医学检查,所需费用由公共财政承担。
妇女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妇女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向所在地公安部门报警,公安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当及时出警并依法处理;其他单位接到求助请求后,应当及时救助、调解或者处理。负有救助责任的单位不得拒绝、推诿。禁止以语言、文字、图像、电子信息、肢体行为等方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行为人所在单位、妇女组织或者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有关单位或者部门在查清事实后,应当依法对实施骚扰者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