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所有独生子女父母都能领一次性养老补助
山东商报
昨天,有关独生子女一次性养老补助领取问题成为热点话题,很多市民通过“局长热线”反映。“我们是响应国家号召,第一批执行独生子女政策的,可退休后一直没领到独生子女补贴。”“我们单位破产了,这笔钱找谁领?”“我们2001年退休,国家规定2002年9月28日后退休的给予补助,我们怎么办?”……
针对独生子女一次性养老补助的问题,济南市卫计委家庭发展处处长赵维龙表示,1980年3月31日,《山东省关于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明确提出,终身只生一个孩子的职工退休时加发5%的工资。2002年9月28日颁布实施的《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规定:机关事业单位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加发本人基本工资的5%;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条例实施以来,一些企业特别是正常运营的国有企业、政策扶持的企业等认真执行政策规定,发放规范、及时。但也有一些企业特别是合资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没有认真落实,还有一些困难、破产企业难以兑现此项政策。”赵维龙说。
济南市从2012年开始至今已完成四批符合条件人员的统计发放工作,合计共兑现符合条件的市属(不含县区属及以下)退休职工一次性养老补助21272人,已发放资金约2亿元。目前,正在组织2015年当年度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申报,申报时间由2015年的12月31日延长到2016年1月31日。
赵维龙说:“现在很多人混淆了概念,独生子女费和独生子女一次性养老补贴是两回事儿,不是生了一个孩子就能领到这部分补贴,是企业职工退休后,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符合政策才能领到。很多没有办理正式退休手续,或者没有退休,就不能领这个钱。”
至于这些目前不符合领养老补贴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将来能否领到养老补贴,这还得看国家将来是否出台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