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女子补缴生育险后无法报销 社保局:错过申报时间
齐鲁网
公司的社会保险缴费单(视频截图)
济南市社保局的官方网站上,有关于补缴后相关待遇的相关文件(视频截图)
社保局的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其实,如果企业当时就上网自行查看过申报结果,就不会出现漏缴的情况了。(视频截图)
据报道,昨天,记者报道了一个有关于生育保险的事儿。济南的一名女职工李女士,单位一直给缴着五险,可是,等她十月份生了孩子以后,却被告知没法报销,原因就是因为今年五月份单位划账没成功,直到七月份才补缴的生育保险。按照济南市社保局的规定,补缴的不能享受生育保险,这样的规定合理吗?又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五月份划账不成功?今天,济南市社保局给出了答复。往期阅读《济南女子补缴生育险育后无法报销层层反馈难解决》
社保局回应:为何补缴不报销
李女士来到济南市社保局柜台进行了咨询,工作人员解释说,在济南市社保局的官方网站上,有关于补缴后相关待遇的相关文件。记者查到了该文件,名为《关于社会保险补缴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规定了对济南市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补缴2011年7月1日后欠缴的社会保险费时,需要五个险种一并补缴,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补缴社会保险费后,原欠缴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的年限,可累计计算为职工的缴费年限,但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社保基金不予承担。至于生育保险补缴后不能享受相关待遇的原因。
济南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刘处长告诉记者: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是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也就是说,每个单位为参保职工每个月也就是缴纳几十块钱,而且个人不需要缴费。相比较而言,生育职工享受的待遇要达到一万五千元左右,如果允许补缴以后享受待遇,那么,单位都在职工生育以后再来补缴生育保险,那么基金很可能就入不敷出,生育职工也无法享受到相关待遇。
比如某职工的月工资为3000元,那么单位为她缴纳的生育保险金,一年总共才30乘以12等于360块钱。如果允许补缴后享受报销待遇,那么有可能就会有单位直到职工生育以后,再一次性补缴一年的费用,即360元。而员工就可以据此报销一万多元,这样的漏洞,很快就会导致社保基金入不敷出,难以为继。
社保局的工作人员解释说,社保基金的最核心价值,就在于保障基本和可持续,如果将报销门槛设置的过低,很容易就被钻漏子,而那时,受损的是更多的参保人。所以,补缴不报销是有道理的。但是,李女士表示,单位七月份去补缴五月份的社保,也不是故意的,是因为五月份划款没成功,那么,划款没成功的原因又是什么呢?万一是因为银行或者社保系统的问题导致的划款不成功,难道也应该由李女士自认倒霉吗?就此,记者也进行了调查。
复核结果公布:错过申报时间
为了查明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公司五月份社保划款不成功,公司的负责人分别赶往历城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以及开户银行进行了咨询。结果发现,划款不成功的原因项上,显示的是账户其他未知状态。对于这个未知状态到底代表什么意思,历城区社保局和银行都做出了各自的推测。
济南市历城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回应:我这边的信息显示的是其他未知状态,这个其他未知状态,每一个银行的定义是不一样的。有一些单位余额不足,也是显示这个状态。
但是,公司负责人打出了五月份账户余额详单后发现,扣款期间账户余额应该是足够扣款的。如果不是余额不足,又会是什么原因呢?最后,公司负责人的一个疑问让问题出现了新的转机。
按照社保系统的查询,发现公司五月份申报员工社保的记录是五月十八号提交的,这个时间已经超过了正常的申报时间,所以才导致了银行没有进行划款。但公司负责人认定自己是五月初,在正常时间内申报的,就此,他将相关材料提交给了济南市社保局申请复核。对此,社保局今天也向记者通报了复核后的结果。
济南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刘处长说:李女士单位的情况,我们相关业务处室已经审核出来了,该单位是五月份十八号下午两点十二分进行的申报,可以说,是由于该单位工作人员失误,没有按规定申报缴费,才出现的补缴情况。
社保局的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其实,如果企业当时就上网自行查看过申报结果,就不会出现漏缴的情况了,而且,就算是错过了正常的网上申报时间,月底之前也还是有补救方法的。
即便是错过了申报时间,单位也可以到柜台申报缴费,哪怕是最后一天缴上费,也不影响生育保险待遇的享受。济南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刘处长说。在此给参保企业提个醒,希望参保单位的经办人员要对工作负责任,每个月申报提交以后,首先要查看银行存款是否已经按照规定划拨,另外,还要在网上查看一下是否申报成功吗,这样避免类似的情况发生。
社保基金,最根本的来说,就是要给参保人提供可持续的基本保障,而为了享受到这个保障,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对自己的工作认真负责一些。希望李女士公司遭遇的情况不要再在其他企业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