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完善社区居民自治 半数社区将直选居委会
“加强社会精细化管理”的口号被提及多次后,本(北京)市昨天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全面披露了今后10年社区居委会建设内容,强调将完善社区居民自治制度和居民参与机制。意见提出,到2020年,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含户代表选举)比例将达到50%,并将探索社区流动人员在居住地参与社区居委会选举的方式。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的转型,本市城乡社区发生深刻变化,社区居民委员会承担的管理任务和居民对社区服务的需求都大大加大,社区居委会的职责和任务也须进一步明确。
“北京此次公布的意见,就是要理顺社区居委会建设中的关键环节,如管理体制、设施建设等,在制度、队伍建设、管理水平上再提高,结合北京的实际工作进一步创新。”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下发的意见明确了社区居委会的三大工作,将居委会的职能进一步规范完善,对过去职能有所不清的地方予以明确。
-解读
现状
直选比例现仅为11%
目前,全市有社区居委会2717个,居民小组57377个。居委会选举一般有3种方式,分别是直接选举(18周岁以上的居民直接投票)、户代表选举、居民代表选举,这三种选举方式任一都可。
《居委会组织法》未规定居委会选举必须要由直接选举产生,而是可以间接选举的,再加上现在一个社区的居民人数很多,所以居民代表选举的方式是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处负责人说,目前本市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户代表选举的比例仅为11%,2020年将使这一比例达到50%。
效果
居民直选增强服务性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基层自治组织若要加强自治管理、加强服务建设就更应该实行直接选举。但目前的情况是,居委会这一重要的基层自治组织,直接选举的范围并不广泛,也就因此会造成社区居委会政府干预的色彩比较浓厚,而居民自治服务教育的角色缺乏。近年来,也有部分社区实行居委会直接选举的试点,但是实施的范围比较有限。他认为,通过居民一人一票直接选举产生居委会成员,会增加居委会的自治服务的职能,而相对减少政府管理的色彩。
操作
居民自治应更重参与
中国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研究员史为民说,目前社区建设的全部资源都来自政府,所以社区中不可能完全去行政化。居委会也必须完成政府给予的相关工作,因此行政化本身在社区建设中是不可避免的,但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制度来改进。
史为民说,居委会自治和村委会自治不同,村民自治有具体的资产,所以居委会主要还是把政府的任务和民众的需求结合起来,“这是另外一种模式的自治,它更多是参与进来的自治。”此次北京下发的意见,加强了居民参与评议、监督等方面的规定,“这是值得肯定的”。
-马上就访
居委会监督基层政府有欠缺
居委会职责居委会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 居委会协助基层政府或派出机关开展与居民利益相关的工作,如治安、计生、社会救助、慈善捐赠、流动人口管理及权益保障,协助应对处理社区突发性事件。 居委会组织开展监督活动,如组织群众对基层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和工作人员的工作、驻区单位参与社会建设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监督市政服务情况,指导监督业委会工作。
呼家楼北社区居委会副书记刘德龙:意见明确了居委会三大职责,包括开展居民自治活动、协助政府街道办工作和进行监督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居委会对于监督工作比较欠缺。如对供水、供电、供气等市政服务单位,居委会往往是在居民反映问题后,与这些单位协调解决。如今,意见明确规定了要对这些单位在社区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也对居委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旦监督到位,必然会对居民生活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