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称基层权力监督缺位 村官腐败不逊于高官
很多炙手可热的生产要素,如土地、森林、水利、资金等开发利用权的相当一部分集中掌握在村干部手中,为村官提供了滋生腐败的温床。这样一来,小村官就会借助手中的资源把自己的权力“放大”。
小权力无监管,自然就会像“胖大海”一样膨胀,这是村官敢犯案、频犯案、犯大案的根源。“上级”对村级缺乏监管,普通村民只顾种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基本不过问村里的事,监督意识也不强,即使有“挑事”的“刺头村民”,也多被村干部一些小恩小惠收抚
视点关注
在人们的眼中,官员腐败程度往往是和自己手中的权力成正比的,但是,有一类看似不起眼的官——村官,近年来的腐败严重程度并不逊色于人们思维定式里位高权重的大官们。
安徽省合肥市在开展村级集体“三资”(资金、资源、资产)清理中暴露出的几起典型案件就可以说明问题:合肥市庐阳区海棠街道藕塘社区居委会干部刘怀寅收受贿赂近1000万元;长丰县双墩镇花园社区居委会干部黄梅生涉嫌贪污受贿130万元;包河区淝河镇平塘王村干部刘家贵涉嫌受贿81万元;庐阳区杏花村街道五里社区居委会干部邵修贵、郑文斌分别涉嫌贪污受贿83万元、33万元,社区居委会10年招待费花了614万元……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在“三资”清理中,合肥市共发现违规违纪问题2248个,查处村(居)干部侵占集体资产、贪污、挪用集体资金等违法违纪案件68件,有56名村(居)干部受到纪律处分,其中,移送司法机关25件,涉及28人,追缴违规资金8204万元。
权力膨胀
小村官敛财千万
据介绍,合肥市日前查办的该市庐阳区海棠街道藕塘社区居委会干部刘怀寅收受1000万元巨额贿赂案,刷新了合肥市村官受贿新记录,就连一些高居要职的官员的受贿金额与其相比,也可谓“望尘莫及”。
村官何以受贿千万元?这是人们不解的问题。不过,只要看看刘怀寅的受贿过程也许就会找到答案。
在城市发展过程中,由“村改居”形成的庐阳区海棠街道藕塘村可谓寸土寸金。自2001年以来,刘怀寅采取帮助房地产开发商协调转让项目,在卖地中擅自决定少收、缓交土地补偿费,变相帮助房地产开发商融资,擅自决定转让开发项目,帮助行贿人承接建筑工程、征用土地等手段,大肆收受贿赂。此外,刘怀寅还涉嫌侵占村集体资产105万元,私设千万元的“小金库”。
“刘怀寅全面负责藕塘村的工作,包括党政农企等方面的工作。该村的重大事项如协助政府经营和管理位于藕塘村辖区范围的国有土地、宅基地分配、重大工程事项、经营和管理藕塘村的集体土地等均由他负责,相关的土地征用补偿款的补偿标准、支付时间和方法也均经他同意,并由他负责和相关购地单位商定。”一名办案人员这样描述刘怀寅的权力。
“一是缺少监督,二是家长制作风。”在剖析刘怀寅腐败原因时,庐阳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谢正刚说,主要是因为早期的社区居委会作为集体代表,在集体资产的管理决策中缺少监督力量,让村干部变成了“土皇帝”,导致监督存在“真空”状态。
有分析人士认为,村(居)干部往往在村里工作时间长,树立了一定的威信,造成了说一不二、独断专行的局面,加之当前村级管理体制不够健全、监督不够,造成村(居)干部大权独揽、无人过问。
“小权力无监管,自然就会像‘胖大海’一样膨胀,这是村官敢犯案、频犯案、犯大案的根源。”合肥市纪委在一份村官腐败调查报告中认为,“上级”对村级缺乏监管,普通村民只顾种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基本不过问村里的事,监督意识也不强,即使有“挑事”的“刺头村民”,也多被村干部一些小恩小惠收抚。
监管真空
一村村官“全军覆没”
今年4月份,合肥市庐阳区纪委在对辖区内杏花村街道五里社区居委会进行“三资”清理工作时,发现该社区居委会原书记、主任、会计、副主任、妇联主席5人存在以权谋私、私设小金库、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截留挪用集体资金等问题——8名村干部中,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一窝村官几乎“全军覆没”。
经查,五里社区居委会先后低价出租9宗土地的50年使用权给9个单位和个人,但是,并没有按照资源性资产的转让和出租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收入未按照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收取,多数房产、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租金也未及时收取。此外,五里社区居委会还私设“小金库”,截留集体土地补偿费收入等用于支付餐饮费、赞助费、购买购物卡和发放福利等。
而作为五里社区居委会的“当家人”,社区居委会原书记邵修贵更是胆大妄为。他以借款和承包工程为名,从合肥恒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索要和骗取工程款40万元;向华孚置业有限公司索要好处费7万元;还收受其他经营户的大量贿赂。据查,邵修贵还与社区居委会主任郑文斌以伪造账目的方法,合伙出资1168万元注册成立“合肥五利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将集体的资产转借该公司名下。
目前初步查明,2003年以来,邵修贵涉嫌套取征地补偿费29万余元,受贿和索贿53.8万元等;郑文斌涉嫌贪污11万余元,索贿和受贿22.28万元;会计钱某涉嫌贪污21万余元,郑某涉嫌贪污27万余元。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五里社区居委会的村官贪腐窝案并非个案,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系列腐败案件同样令人触目惊心。
今年4月底,合肥市纪委对原合肥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罗某进行调查时发现,合肥市三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戚某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与此同时,长丰县有关部门在合蚌高速铁路拆迁过程中,又发现戚某非法占用耕地建设双凤商业步行街,并以此获利100多万元。
今年6月,合肥市纪委以戚某为突破口,查清了戚某涉嫌非法转让127亩土地使用权,戚某、双墩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尹某、双墩居委会书记龚某非法占用80余亩耕地,以及双墩镇花园居委会干部黄梅生、双墩居委会干部李某受贿等系列窝案。经查,双墩镇花园居委会在未办理土地、规划等有关手续,也未进行公开招投标的情况下,擅自动工兴建拆迁安置恢复楼4栋,同时以拆迁安置恢复楼名义开发了10栋商品楼。因为无钱支付工程款,居委会将10栋商品楼以出让地基的形式出让给9个工程承包人。目前,专案组依法追缴非法所得2000余万元,并顺藤摸瓜,查清了长丰县原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时任双墩镇书记韩某涉嫌受贿的问题。
据了解,在此系列案件中,双墩镇花园居委会干部黄梅生受贿130.4万元。而尹某和龚某与双墩居委会签订征地协议,以每亩1.005万元的价格征用40亩农田,兴建步行街,建成商品房近300套20000平方米左右,各获利100余万元。
“村官腐败案一个鲜明的特征就是一案多人,往往都是窝案。”合肥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告诉《法制日报》记者,由于体制机制等问题,长期以来,村(居)委会常常是监管的末梢和盲点,制度建设薄弱,使得村委会和下属的企业不分家,会计出纳一肩挑,账、钱、权一人掌管、收支随意,财务账目也很少向群众公开,甚至人为更改账目,以图“浑水摸鱼”。
任职时间长
“村里的变成家里的”
合肥市纪委在村官腐败调查中指出,个别村干部把“管理权”混同“所有权”,把集体资产当作个人财产,把村办实体当成个人公司,在管理上搞“家长制”,在利益分配上贪、占、卡、要,腐化堕落。
“村里的就是家里的”是一些腐败村官最真实的写照。
合肥市庐阳区杏花村街道五里社区居委会干部邵修贵与村主任成立“五利公司”后,无偿从五里社区居委会“借钱”,还将道路征地补偿款75万元转入五利公司;伪造社区居委会集体房屋骗取拆迁补偿费40万元并将款项转入五利公司;社区居委会主任郑文斌利用职权强占辖区两处公共地段,竖立巨幅广告牌,每年获利30多万元。同时,郑文斌还以其侄子的名义非法修建1000多平方米的厂房出租,每年获利10多万元;在社区居委会的早夜市场内开办建材门市部,将建材强行高价卖给开发商,每年获利数十万元。此外,邵修贵和郑文斌两人对工程建设项目不履行招投标程序,绝大多数建设工程都是由两人的亲戚或朋友承包。
据了解,2000年1月至2010年4月,五里社区居委会账面列支的招待费支出高达614万余元,其中2007年、2009年的招待费都在110多万元以上,日均达3200多元,就连社区居委会干部亲属、朋友的吃喝开支都在招待费中予以报销。更为恶劣的是,邵修贵等人经常外出游玩,出入高档娱乐场所和洗浴中心,消费开支全部从社区居委会财务中报销或在征地补偿款、出租房屋租金、“小金库”中冲抵,为此,一次就截留合肥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集体土地补偿费165.6万余元。
村官任职时间过长,也为村官家长制的形成提供了条件。合肥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雍成瀚说,从实际情况看,选择村支书的范围很有限,同时,选出来的村支书一般工作时间都很长,经调查,目前合肥市任职最长的村支书在任28年,最短的也有5年。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村官“隐性权力增大”。综观刘怀寅腐败案件,不难发现,“集体研究”成了“芝麻贪官”们“抱团腐败”的幌子。刘怀寅任村支书25年,利用宗族势力,大权独揽,村干部也为其“一手栽培”,形成盘根错节的“腐败利益共同体”,村里的就是“共同体”的、家里的、自己的。
“通过调研发现,一个乡、一个村的工作抓得好不好,关键是看乡村干部特别是村支书的思想作风如何,村(居)干部的选任应引起关注,急需破题。”雍成瀚说。
寻根究源
庞大资源成滋生腐败温床
在剖析刘怀寅受贿千万元大案时,该社区村级资产的庞大令人咋舌。据统计,合肥市庐阳区海棠街道藕塘社区居委会有包括8万多平方米门面房在内的近10万平方米房屋资产,5000多万元银行存款,还有投资潜力超强的北方置业园……在合肥市庐阳区海棠街道人口仅1600余人的藕塘社区,在越来越快的城市化进程中,其资产已超过10亿元。
“很多炙手可热的生产要素,如土地、森林、水利、资金等开发利用权的相当一部分集中掌握在村干部手中,为村官提供了滋生腐败的温床。”合肥市纪委官员说,这样一来,小村官就会借助手中的资源把自己的权力“放大”。
不妨从合肥对村级“三资”清理来看看村官手里握有多大权力。
去年8月以来,合肥市委决定由市纪委牵头组织对全市89个乡镇(街道)1209个村(居)集体“三资”开展为期一年的集中清理。目前该项清理基本完成,根据各县区检查验收确认的数据,2006年至2008年,合肥全市村(居)集体总收入51亿元,总支出42.4亿元。截至2008年底,合肥市村(居)集体资产总额42.9亿元,债权总额12.5亿元,债务总额17.8亿元;资源45.9万亩,房产130.7万平方米。通过“三资”清理,合肥市村(居)集体共核减债权0.8亿元,核减债务2.9亿元,增加集体资产3.1亿元。此外,村(居)所属企业拥有资产总额18.2亿元,房产100.6万平方米。
另据介绍,2008年年底,合肥市年集体收入达30万元以上的村(居)集体经济总收入为7.05亿元,集体资产总额为30.60亿元;目前集体经济年收入超过30万元的已有263个村(居),其中150万元以上的有82个,1000万元以上的有13个,最高的达到8000多万元。
从村官犯罪案件可见,村官腐败就寄生在自己掌握的庞大资源上,多与土地、工程有关。长丰县双墩镇花园居委会干部黄梅生受贿130.4万元,不办任何手续将土地转卖给开发商。合肥市包河区淝河镇平塘王村干部刘某在合肥市重点工程——淝河路改造“拆迁安置恢复楼”、“兴平工业区”两个工程建设项目中,在平塘王村工程建设、土地转让、合作开发建房等方面多次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收受和索取贿赂计81.1万元。刘某案件还牵出望湖街道五里庙社区居委会干部胡某涉嫌受贿问题,经查,胡某在任职期间将五里庙装饰世界一期大部分工程交由其亲属承包,为亲属谋取利益,共涉嫌收受5人贿赂共计22.8万元。
“有的村(居)票据管理不严,白条过多,乱发补贴,有的村(居)企业改制程序不规范,导致集体资产流失严重。”合肥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在清理中发现,村(居)“三资”管理主要存在村(居)财务管理机制不完善、资产管理责任不明确和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目前合肥市农村建设和农村财务管理中一些不规范的具体问题,主要是征地拆迁安置、农村户籍管理、土地管理、农村规划建设和农村建设招投标等方面,存在着相关制度不健全、工作不规范、虚假补登记户口、违规迁居挂户、违法违规审批、评标方式不科学等。
“当官不是做生意,绝不能有赚一把就跑的思想。”安徽省委常委、合肥市委书记孙金龙在合肥市“三资”清理总结大会上对基层干部发出这样的劝诫。他说,正是在近年来合肥城市快速扩张、县域经济强劲,城市近郊村(居)集体也越来越富裕的背景下,村官腐败开始多发,“在当下社会环境里,权力的诱惑实在太大了,不能只靠干部自律,必须依靠好的制度”。
据了解,面对因城市发展诱发的村官腐败问题,合肥市通过开展村居集体资产“三资”清理整治工作,探索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强化了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目前,合肥市村级资产初步实现了集体资产从村官“保险柜”走上陈列台,资产证照、收支情况无保留公示;财产情况不仅“上了墙”而且“入了网”,实现资产网络化查询,群众只要用手轻轻一点,就可以从便民大厅电脑里翻看社区资产状况;更重要的是,合肥市首创由村干部及其亲属、关系人以外村民组成的村级廉勤监督委员会,作为“三资”监督代言人,动态监管集体资产,有效地解决了对村官的监督缺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