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自http://news.xuexigang.com/2010/04/09350132872.html今天,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联合公布《济南市社区教育暂行办法》。社区教育培训机构不得面向中小学生举办与其学习同步的文化补习、辅导班。 社区教育培训机构属面向社区全体成员设立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如面向社会跨区域招生办学或者举办中高等函授教育、远程教育,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社区教育培训机构,不得面向中小学生举办与其学习同步的文化补习、辅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