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下区11辆校车正式"上岗"
中新网 作者 黄品璇
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历下大队车管所民警向校车驾驶人发放校车标牌。 黄品璇 摄
在对辖区接送学生车辆进行资质审查、校车驾驶人资格许可等相关工作后,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交警大队4月1日下午正式为承担584名学生接送工作的11辆符合条件车辆发放校车专用标牌。
据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历下大队车管所民警郭鹏介绍,校车标牌一面为校车标识,另一面则是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行驶路线、停靠站点、开行时间等信息,校车驾驶人需按照登记的行驶路线开行校车。郭鹏说,历下交警大队严格按照校车许可程序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严格审核,并联合相关部门对车辆的运行路线进行逐一核实,为校车设定合理的接送路线和停靠站点。
据记者了解,贴有校车标牌的校车上配备有急救箱、行驶记录仪、安全锤、灭火器等硬件设备。同时,学校必须在每辆校车上安排2至3名管理人员。
“校车驾驶人必须没有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历下交警大队车管所民警邓颖说,要成为校车驾驶员需要符合严格的条件,驾驶员必须满足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等6项条件才能获得校车驾驶资格。同时校车每隔半年就需到机动车辆检测线检测一次,交警大队也将定期对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
据悉,济南市历下区交警大队为校车发放标牌,旨在切实保障辖区小学生交通安全,规范校车管理,预防和遏制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让学生坐上安全车、放心车,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学校周围交通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