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继续紧缩择校生名额 90%名额要给学区儿童
济南时报 记者 潘奕轩 实习生 李岩
4日,济南市教育局发布《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调整及公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首次明确提出,各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优质教育资源学校学区内常驻居民适龄儿童入学比例不得低于招生规模的90%。这意味着,教育部门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择校生继续实行“紧缩”政策。
择校一直是近几年家长和社会人士关心的问题。记者了解到,从2006年开始,教育部门对择校生实行“紧缩”政策。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2006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明确规定:“公办学校要严格控制择校生,凡初中阶段择校生自2009年起不享受指标生和推荐生待遇。”
随后,济南市2011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中提出不能跨区择校。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学区进行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跨学区招生。行业与单位举办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按照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划定的学区落实招生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本学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4日,在针对学区调整的《意见》中,济南明确再次对中小学择校生“瘦身”。各级教育部门坚持学区内适龄儿童数量与学校招生规模相匹配的原则。通过学区调整,各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优质教育资源学校学区内常驻居民适龄儿童入学比例不得低于招生规模的90%。因学校布局原因达不到招生比例的,可申请作为外来务工子女定点学校上报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