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所民办学校下月开始年审了
山东商报 记者 张雯雯 实习生 印振娜
昨天,记者从全市民办学校2012年度检审工作会上获悉,从下月起,教育、民政部门将联合对2012年7月1日之前批准设立的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学校、非学历高等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进行联合年度检审。全市民办学校将分为四类等级,检审结果为不合格学校的,将责令停止招生、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据了解,济南市市属民办高校共有98所,检审工作分为三大阶段,时间跨度2个多月。从3月1日至15日,是学校自查阶段。3月18日至5月10日是检审评估阶段。在检审中发现的未经备案擅自发布招生广告(简章)、不按规定办理退费、未经批准设置教学点等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由评估组现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发现的无证办学行为进行查处。5月11日至20日是综合评定阶段。评估组将对经检审评估获得规范化学校或示范学校备选资格的市属和市内六区所属学校进行综合评定。济南市教育局副局长任泽焕表示,通过检审,全市民办学校将分为示范学校、规范化学校、合格学校、不合格学校等四类。检审结果为示范学校、规范化学校、合格学校的,由市、县(市)区教育、民政部门按管理权限分别予以检审签章,教育部门发放年检标志。其中,经综合评定为示范学校、规范化学校的,在进行2013年度检审时,凡无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和按时进行财务审计、报送相关年审材料并符合检审要求的,可不安排现场检查,由市、县(市)区教育、民政部门按管理权限分别予以检审签章,发放年检标志;检审结果为不合格学校的,将责令停止招生、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