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政协常委建议拐卖妇女儿童可判死刑
今年以来,通过微博平台,一场由网民自发组织,而后公安积极参与的全民打拐热潮让拐卖妇女儿童问题重新引起人们的重视。最近的全国妇联妇女儿童工作领导(协调)小组联席会议上传出的数据显示,去年共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近1.9万人,判处拐卖妇女儿童罪犯3679人。
昨日的济南市两会上,多位政协委员也就这一热点问题进行了探讨。大家认为目前对拐卖人员的量刑过轻,间接导致了拐卖妇女儿童现象屡禁不止。
“在对拐卖人口的定罪上,过去主要从商业、经济利益角度出发,将其认定为出于经济利益为目的违法活动。”济南市政协委员、山东中强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亮说。“由于在定罪时没有或很少考虑到拐卖案件对家庭及社会的持续影响力和这种影响力的连续性扩大性,拐卖妇女儿童罪的量刑也相对较轻,很多情况下甚至不如绑架罪判的重。”“我不提倡使用死刑,但在拐卖妇女儿童行为的定罪上,我觉得死刑仍有存在的必要。”王玉亮说。
“为提高打击力度,只要达到一定数额,就可处以死刑。”济南市政协常委、济南市科技局局长、党组书记冯光文认为,要想加大对拐卖妇女儿童的打击力度,首先应从量刑上加大力度,甚至可以通过修改《刑法》的形式重典治拐,即为杜绝拐卖妇女儿童行为,可考虑通过修改《刑法》的方式,来降低对该罪处以死刑的判决标准,等拐卖妇女儿童现象杜绝或大幅度减少时,可再对《刑法》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