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减负令”来了!山东5部门为中小学义务教育学校立下4条规矩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也是重要内容之一。
按要求,所有面向普通中小学生开展辅导培训的校外机构,均纳入监管范围。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办整改,否则取消办学资格。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在工商或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或者虽然取得营业执照,但尚未办理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符合条件的,一律指导督促其办理相关证照,不符合条件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对拒不办理证照的要依法取缔。
在培训行为上,校外培训机构要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监督下开展辅导和培训,其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报授予办学许可的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严禁校外机构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各种等级考试及竞赛。对超范围开展经营(业务)、不按照备案组织招生培训、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课后服务不能变为集体补课
我省鼓励中小学推行课后服务,但要求科学确定服务内容,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外教育规律,尊重家长和学生意愿,上学日放学后组织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社团活动等,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在课后服务形式上,我省鼓励各地积极探索,通过组织志愿者、购买社会资源参与等多种形式开展课后服务,但严禁通过购买课后服务方式变相开展学科知识培训。在课后服务机制上,我省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设立课后服务专项经费,用于校外人员补助或购买社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