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发布警示 要求增强学校食品安全防范意识
大众网济南8月30日讯(记者 赵新婷)今天,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0年第5号警示信息:增强学校食品安全防范意识。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强化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
入秋后早晚和室内外温差较大,容易引起食品腐败变质,人体胃肠和免疫功能也处在季节交替的适应过程,食物中毒仍处于高发季节。由于2010年各学校秋季开学在即,为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预防和控制集体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该预警公告。
该预警公告要求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身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强化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建立健全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以及食品、食品原料、一次性餐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同时,公告还要求,要提醒广大师生及家长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校和家长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教育,督促学生做到餐前洗手,劝阻学生不喝生水,不购买、不食用街头无证(照)商贩做的即售盒饭、麻辣烫等快餐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和变质、外包装标识不全的可疑食品;在校外就餐时,要选择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B级以上或卫生监督公示笑脸的餐饮单位;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时,要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公告要求,学校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应当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