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过安全座椅的儿童不到20%
山东商报
在济南,机动车以每年20万辆的速度增长,很多家庭甚至拥有不止一辆车。根据公安部近日发布的统计数据,日前在北京、上海、广州、济南等多地采集的调查结果显示,0-13岁儿童使用过安全座椅的家庭比例仅为19.7%。而目前山东省规定0到4岁乘车上高速应当配备儿童安全座椅。但记者了解到,由于目前儿童安全座椅使用并未写入道路交通安全法,即使一些地方法规有规定,但却没有相关处罚,导致儿童安全座椅配备率还是不高。 记者张金菊
带孩子坐车不用安全座椅的占多数
近日,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公布了一组和儿童有关的交通数据。根据数据显示,道路交通事故已经成为我国0-17岁少年儿童受伤害致死的第二大原因。机动车违法占涉及儿童道路交通事故总数的87.09%,导致的事故总数远高于其他违法行为。
涉及儿童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最多的肇事车辆是私家车,占65.25%。在北京、上海、广州、济南、重庆采集的调查结果显示,0-13岁儿童使用过安全座椅的家庭比例仅为19.7%。
而记者也曾做过一组调查,在受访的20个0到5岁儿童家庭中,仅有四五个家庭配备了儿童安全座椅。根据实验测试,在时速50公里的机动车遭遇撞击,儿童会瞬间产生30倍于自己体重的冲击力。即使孩子只有8公斤,成人也控制不了相当于240公斤的冲击力。而普通安全带是为成人设计,撞击中安全带本身甚至都有可能伤害到孩子。
配儿童安全座椅缺乏有效处罚难监管
目前,在不少省市都规定0到4岁儿童乘坐机动车应当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去年8月1日实施的《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 中规定,不满四岁的儿童坐车上高速时,应该有儿童安全座椅。
制定这一条例,山东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出台这条规定是依据高速事故经验。机动车高速行驶情况下,遇到紧急情况刹车或事故,惯性力非常大,成人尚且难以自保,幼儿没有额外保护装置更危险。
但由于《条例》并未规定处罚措施,目前交警对此也只是以劝导为主,实施的力度也相对变弱。记者了解到,不规定处罚措施,主要是在目前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并未有关于儿童安全座椅的规定。一位民警表示:“目前各省市道路安全条例都是根据国家的交通安全法制定,如果国家法律没有相关规定或处罚条款,那么各省市也无法制定处罚措施。”
明年或将写入交通安全法儿童安全座椅今年将有“硬杠”
记者了解到,目前市面上的儿童安全座椅从数千元到几百元不等。不仅标准不同,还有仿制品。不过,今年这样的“乱象”有望得到解决。2014年初,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发布了《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关于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公告》,对儿童安全座椅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自今年9月1日起,出厂、销售和进口的儿童安全座椅产品必须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和加贴CCC标志,否则将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儿童安全座椅质量有了标准,不正确使用的监管力度还是问题。不过,在去年召开的2014年中国汽车安全技术发展国际论坛上,知情人士透露,我国首部关于儿童安全座椅的法规草案已初步拟定完成,并将提交人大进行表决。如果顺利,法规将于2016年正式实施。儿童安全座椅强制推行将列入《道路交通安全法》,这也将给监管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