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儿童遭遇家庭暴力 亲生父母施暴占八成
鲁网11月28日讯(记者 李颖)“棍棒下出好人”、“打是亲,骂是爱”,父母为了教育孩子就可以打骂孩子吗?今天上午,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中国妇女报社在济南召开“反对针对儿童暴力”媒体研讨会,旨在提升父母对儿童暴力的认识,强化社会公众对儿童暴力的认知等方面有所作为。
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 84.79%为父母施暴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近期发布的《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案件调查与研究报告》显示,对2008年—2013年6年间媒体报道的697例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案件进行统计后发现,84.79%的案件为父母施暴,其中亲生父母施暴占74.75%;所有案件中父母单方施暴的案件更为常见,占76.47%。而据一家旨在防止虐待儿童的机构对100多名6-15岁儿童的调查显示,47%的孩子在体罚后感到非常痛苦,有三分之一的孩子甚至想到要与父母解除关系。
对此,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律协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张雪梅指出,针对儿童的暴力,对孩子的伤害不仅仅是身体,更重要的是心灵,留下的阴影很可能是一生无法弥补的痛。
相关机构发现有人遭受家暴未报案或将担责
近期,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对家暴行为任何人都可报案,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等发现有人遭受家暴未报案将担责。对此,张雪梅在系统介绍我国儿童保护工作立法与社会实践的最新进展的同时,呼吁更多的人应加入到保护儿童权益,帮助困境儿童免受暴力和虐待的队伍中来。“一旦发现有家庭暴力,任何人都是有权利报案来保护儿童不受伤害。”
记者现场与山东律协的儿童保护专家进行了沟通和交流。与会媒体也纷纷表示,儿童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正确的舆论氛围和社会导向,根据儿童案件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应该以维护儿童权利和实现儿童最大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不仅是今天新闻从业者应当具备的专业素养,也是媒体人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