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老年免费卡今起审验
根据济南市《老年人乘坐公共汽(电)车优待规定实施办法》,市公交总公司将于6月5日起对6月份到期的老年免费卡进行审验。审验时除须携带老年免费乘车卡及相关身份证件外,还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此次审验范围仅限于2013年6月份到期的老年免费卡,其他月份到期的老年免费乘车卡可按照乘车卡到期时间进行审验(如7月份到期的免费乘车卡,可在7月份任何一天进行审验)。按照要求,审验时须携带老年免费乘车卡、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根据《老年人乘坐公共汽(电)车优待规定实施办法》和原国家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的建城【2006】288号《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享受免费乘车的老年人、残疾人办理乘车证件之前,需由有关部门为其办理意外伤害险,审验时须购买保险公司为老年人提供的乘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为12元,并与乘车卡有效时间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