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常回家看看”即将生效
山东商报 记者 张梦尧
今年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即将生效,其中最抢眼的要数将“常回家看看”正式写入法律。而昨天就是母亲节,你回家看老妈了吗?
去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并表决通过了新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这项规定被称作“常回家看看”条款。
记者了解到,新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将于今年7月1日生效。“常回家看看”被正式写入法律后,引起了社会上的广泛关注与讨论。在外地工作,不能时常陪在父母身边的朱女士表示,“不管法律有没有规定,‘常回家看看’都是必须的,每年过年、我爸过生日、中秋节和小长假,我都尽量和老公带着孩子回去看看老人。赶上父亲节、母亲节,如果没有时间回老家,我也会给父母打个电话问候一下。”朱女士坦言,“我也是自己当了妈妈之后,才在每年母亲节给我妈妈打电话的。”
母亲节是每年5月第二个星期日,这也给平时忙着工作的上班族提供了“回家看看”的时间。昨天过节您回家陪母亲了吗?还是通过其他方式给妈妈过了节?记者采访发现,由于母亲节正值周末,大部分儿女都通过各种形式给母亲过了节,而最亲爱的妈妈们,也给了孩子们很多或温暖、或感动、或恳切的回应。
回不了家,儿子给妈打电话, 老母亲:“你没事,我就好”老家在菏泽的李先生虽然不是独生子,但他还是会尽量利用假期回家看望老人。母亲节的这个周末,李先生由于要工作没能回家,不过他还是一大早就给在老家的母亲打了电话。“妈,母亲节快乐。”李先生在电话里说,“家里都挺好的吧?”没想到老母亲的一句话虽简单,但却让李先生十分感动,“妈说,‘你没事,我就好’。”
李先生母亲的回复是很多母亲的心声。不管是步入老年的老母亲,还是年轻的妈妈们,对孩子们的爱都是无私的。昨天晚上,网友“济南陶玉山”发了一条这样的微博:“中午吃罢午饭孩子就叫着媳妇出去了,说是过母亲节去。晚上,娘儿俩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回来了。我一看基本都是孩子需要的东西,就问这是过母亲节啊还是女儿节。孩子笑嘻嘻地说,她想给她妈妈买礼物,妈妈不愿意。反而给她买了不少。
80后小伙连夜回家看老妈 “女朋友生气也得给妈过节”去年大学毕业的80后小伙小刘毕业后在东营市东城区工作,平时并不经常回家。
小刘的女朋友在济南工作,两人原本商量着上周末趁小刘休息,在济南见面,不过5月10日晚上,小刘的女朋友接到了他的电话,“我给她说周末母亲节,得回家陪我妈过节,所以不能去济南了,她听了之后有点失望,不过还是挺理解我的。”当天晚上虽然依旧是加班到很晚,但小刘仍然连夜开车回了家,陪母亲度过了一个快乐的周末。“妈妈节日快乐,希望有一天儿子也能给我过母亲节。”这是新妈妈小方昨天的QQ签名。小方说:“养儿方知父母恩,我休完产假上班之后,妈妈还帮我照顾着儿子,我觉得欠父母的太多了,一定得多孝顺他们。”
母亲节日催婚、催孩子 “希望你过母亲节,我过奶奶节”“妈,节日快乐。”昨天上午,刘先生给母亲发了条短信。“希望你早日成家,给我娶个儿媳妇回来。”不久后,刘先生收到了妈妈这样的回复,有些哭笑不得。“我现在已经快30岁了,我的婚事成了家里人的心病,我妈每隔几天就会给我发短信提这事,家里人也经常给我施加压力,所以我今天才没敢给我妈打电话而是发的短信,想不到她又提起这事来了。”刘先生说,其实他也理解妈妈的着急。虽然没有像刘先生那样被催婚,但今年刚刚领证结婚的孙女士,在母亲节这天,遭遇了婆婆“催孩子”。“早上我给我婆婆发了条语音微信,祝她节日快乐,没想到过了一会儿她也给我回了条语音,说‘也祝你早日过母亲节,我过奶奶节’!”闺女爱买礼物儿子更重实际 “经常打个电话最实在”“我给我妈妈买的衣服。”张女士说。“我在网上给我妈订了一束鲜花,今天让快递送给她了。”郑女士说。“我给我婆婆买了一套化妆品,她们也得注意保养。”侯女士说。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女儿、儿媳成了近期母亲节购物潮中的主力军,而相比之下,男士们则“更重实际”。“我今天给我妈打电话了,不过没提母亲节的事,哪有那么矫情。”在济南工作,老家在青海的市民李先生表示,“因为一年难得回一次家,所以我和我妈主要是电话交流,每隔一两天我就会给她打个电话,我觉得经常给他们打打电话,有机会回家多住段日子,让他们觉得虽然儿子在外地,但对他们依然很关心,这最实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