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企业养老金八连涨 企退养老金每月普涨160元
作者:张丹丹 张楠 夏天
26日,记者从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济南市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已全部完成,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将于4月28日前随4月份企退人员退休待遇发放到位。今年一季度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领取临时待遇的2347名企业退休人员于2012年4月领取到正式待遇,并根据多退少补原则确定补发或抵扣金额。
据了解,此次是我省第8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文件要求,凡2011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列入本次调整范围,我市符合调整范围的企业退休人员共30.7万人。政策开始执行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要求2012年4月份发放新标准养老金的同时,补发2012年1月至3月的养老金调整额。
2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国家连续第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预计调整后全国月人均养老金为1700元左右。记者了解到,调整后济南市月人均养老金将远高于全国值。
在此次调整中,2012年1月至3月份死亡的退休人员也享受补发优待,调整额自2012年1月补发至死亡当月,补发的养老金随一次性救济费一并发放到直系亲属手中。为方便退休人员了解调整情况,2012年4月份发放金额在养老金发放存折中将分两行显示,第一行显示调整后的月养老金,第二行显示2012年1至3月的补发金额。详情可拨打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热线12333咨询。
附: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
1.企业退休人员 一是普遍调整,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每人每月增加160元;第二部分按本人2011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4%增加。二是特殊调整。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对有关人员再适当予以倾斜: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正高级职称每人每月提高490元,副高级职称每人每月提高290元;2011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分别提高40元、70元和140元。其中,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刚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150元、70元和130元。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退休人员,可重复享受。
2.企业退职人员 一是普遍调整,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按我市退休人员标准的80%(即126元)增加,第二部分按本人2011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标准的4%增加。二是特殊调整。对符合企业退休人员高龄适当倾斜条件的退职人员,参照退休人员的规定执行。
3.“建国前老工人” 红军时期每人每月900元,抗战时期每人每月800元,解放战争时期每人每月700元。
4.企业退休军转干部 符合本次调整范围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除享受退休人员正常待遇调整外,每人每月再提高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