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济南养老服务人员基本实现持证上岗
通讯员 戚克春 邓旭燕 实习生 高艺
目前,全市户籍人口60岁以上老年人98.9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6.4%,预计“十二五”期间我市老年人口将以年均增长3.2%的速度递增。到2015年,全市60岁(含)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120万人,约占全市户籍总人口的20%,并呈现出发展速度快、程度高、高龄化突出等特点。同时我市老龄事业发展面临挑战:快速增长的老年人口使社会保障面临更大压力;日益增长的老年人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与供给不足的矛盾突出;急剧增加的空巢老人和不能自理的老年人给家庭和社会养老带来更为沉重的负担;亟待发展的老龄事业和资金投入相对不足的矛盾更加明显;复杂多变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对老龄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济南市政府出台了《济南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回顾总结了我市“十一五”期间老龄事业取得的成绩,对“十二五”时期全市老龄事业发展作出整体规划和部署。
备受老年人瞩目的《济南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签发出台,针对“十二五”期间,我市老年人在衣、食、住、行各方面将获得的各项权益保障和条件改善,市老龄办人士进行了详细解读。
养老保障建立80岁以上低保老年人特殊生活补助制度
根据规划,我市将建立健全多渠道的养老保障体系,大力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建立家庭养老监督和调解制度,使赡养人履行经济供养和精神慰藉义务与社会提供照料服务更好地结合起来。完善实施企业职工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继续实施以推广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为内容的银龄安康工程。建立低保对象中80岁以上老年人、重病患者等特困家庭的特殊生活补助制度。对低保边缘老人和因特殊原因遇到困难的老年人给予生活和医疗方面的救助,加大对残疾老年人的帮扶力度。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优先考虑住房困难的低收入纯老年人家庭。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推动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求医问药为65岁以上老年人
免费查体
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中,将老年人优先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并在个人缴纳费用、报销比例、保险病种等方面给予照顾。优先对特困老人、高龄老人、残疾老人进行医疗救助。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面向老年人开展医保业务。县级以上综合医院逐步设立老年人门诊和老年病房,乡镇医院、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站(所、室)进一步健全为老年人服务的设施和制度,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认真落实为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查体制度。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探索建立老年病防治中心。加强老年病预防控制工作,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健康教育。
养老护理2015年全市机构养老床位数力争达到37500张
“十一五”期间,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不断发展。投入3996万元新建和改扩建农村乡镇敬老院77处,利用星光老年之家建成了 10处日托养老站,按每张床位2000元进行补助,截至“十一五”末,全市有各级各类养老床位20685张,每百名老年人拥有床位2.2张。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共投入资金800余万元。“十二五”期间我市将大力推进机构养老服务。鼓励、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兴办老年公寓、老年护理院等面向社会老年人的住养服务机构。2015年全市机构养老床位数力争达到37500张,每百名老年人拥有床位3张以上。依托和利用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以及相关服务行业的服务资源,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实现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引导各类志愿者组织开展居家养老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开展老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心理咨询、心理干预等服务,重点满足病残、空巢、高龄、临终老年人的心理服务需求。
人员配置养老机构服务人员
持证上岗
去年8月15日我市正式启动养老服务职业培训和鉴定工作。这是济南市“养老服务业突破年”80项活动重要内容之一。培训依托“阳光大姐”成立了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基地,每月培训2期,每期培训时间为10天,培训内容包括职业道德、法律常识、文明礼貌、老年护理等专题。参训人员按照要求参加初级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鉴定,实现老年护理员持“双证上岗”(阳光大姐培训的合格证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初级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十二五”期间我市将加快养老服务职业培训机构建设,探索建立养老服务职业培训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大专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等相关专业。将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纳入各级劳模评选范围,定期开展养老服务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逐步建立激励机制,增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光荣感、责任心和优质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水平,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十二五”末,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服务人员基本实现持证上岗。
老年文化鼓励举办多种形式内容健康的老年人培训班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老年文体活动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增加一批老年活动中心(室、站)。市、县(市)区和乡镇(街道)3级建设示范性老年人活动中心,社区、村(居)建立老年活动场所。全市体育场馆、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向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重点扶持一批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老年文化团体,在县(市)区建立“泉映晚霞”艺术团分团,形成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的骨干力量。进一步建立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4级老年教育网络,形成以济南老年人大学为龙头,县(市)区老年人大学为中心,乡镇(街道)、村(居)老年人学校为网点覆盖城乡的老年教育布局。到“十二五”末,注册老年学员达到老年人口总数的10%以上。进一步加强老年大学(学校)学制、教学等方面的规范化建设。鼓励举办多种形式内容健康的老年人培训班,每年接受各类培训教育的老年人达到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