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将展开养老服务业职业培训和鉴定工作
养老机构持证上岗率不到85%不能享受优惠政策
本报8月30日讯(记者 刘晓群)从市老龄办获悉,针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良莠不齐的情况,我市多部门将联合大力开展养老服务业职业培训和鉴定工作。
近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养老服务业职业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对现有养老服务机构中没有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学历证书的从业人员,将组织开展培训,并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尽快实现持证上岗。对城乡具有初中或相当学历的各类求职人员开展养老服务就业培训,引导其从事养老服务业。鼓励城镇“4050”人员参加养老服务业职业技能培训,吸纳其到养老服务机构工作。鼓励职业院校在校学生参加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培训,为发展养老服务业储备人才。
养老服务业相关职业为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营养配餐员等。职业培训机构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及培训教材,编制教学大纲,对学员进行职业道德培训、专业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培训过程中安排学员到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实习。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者,由培训机构发放培训合格证书,作为申报职业资格鉴定的依据。
各养老服务机构要积极组织从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资格鉴定,保证其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从今年开始,各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不到85%以上的,不得享受民政局、老龄办等部门的有关优惠政策,不得享受省、市财政“以奖代补”扶持政策。
每年省、市职业技能鉴定部门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统一组织命题考核,合格者核发资格证书。养老服务业用人单位需要招收、聘用人员应优先从持证人员中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