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文,老年人以后能享受这些福利了
来源:中国政府网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重点列出20项实施任务,包括为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推进老年宜居社区、老年友好城市建设,为老年人免费建立电子健康档案,老年教育资源向老年人公平有序开放,减免贫困老年人进入老年大学(学校)学习的学费,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自愿随子女迁移户口(极少数超大城市除外)等。
意见指出,对落实老年人照顾服务政策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20项照顾服务老年人重点任务
基本生活服务
1、全面建立针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的补贴制度,并做好与长期护理保险的衔接。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贫困家庭中的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2、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为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鼓励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服务行业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便利、优惠服务。大力扶持专业服务机构并鼓励其他组织和个人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鼓励和支持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相关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临时或短期托养照顾服务。
3、除极少数超大城市需按政策落户外,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自愿随子女迁移户口,依法依规享受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
4、深化敬老月活动,各级党委和政府坚持每年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困难老年人活动。发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的优势,开展经常性为老志愿服务活动。
5、农村老年人不承担兴办公益事业的筹劳义务。
6、贫困老年人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起诉讼的,依法依规给予其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鼓励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为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免费或优惠服务。
7、进一步推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度放宽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和受案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