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力推医养结合养老模式
来源:山东商报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关于医养结合的一系列政策利好扑面而来。就在前几天,本报和省政协办公厅联合开办的“民声连线”活动还接到不少读者关于医养结合的建议,记者发现:群众的呼声在这里面都有了回应。养老院里要设医疗服务机构或者医院要开养老院,相关部门10个工作日就要给答复。 记者杨芳
我省老年人口数量居全国之首 失能和半失能老人占老年人口约1/5
据了解,我省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1900多万,占全省总人口比例超过19%,数量居全国首位。到2020年,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增加到2200多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比重达22%以上,年均增加约79万人,年递增率超过4%。同时,老年人高龄化明显。2020年全省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将达362万人,高龄老人占老年人口比重将上升到16%以上。需长期医疗护理的老年人数量多。2015年底,全省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370万,占全省老年人总数的19%以上。初步测算,到2020年,全省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口将达441万人。
《实施意见》提出,到2017年,全面落实《医疗养老结合基本服务规范》二级以上医院为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养老机构和居家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远期目标是,到2020年,各地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基本满足本地失能老年人入住需求。所有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就医开辟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稳步提升,面向居家养老老年人广泛开展医疗护理服务。
支持养老院内设医疗机构 鼓励医院开展养老服务
就在前不久,不少读者拨打“民声连线”,诉说居家养老的不便,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很稀缺,想住进去很难。
17日,群众代表、齐鲁医院中医科主任刘德山也曾建议出台鼓励措施,多多开办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解决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养老问题。
据了解,目前,我省1900万老年人口中,约97%的居家养老,2%依托社区养老,只有1%左右能进机构养老。
记者看到,省《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和“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政策,并作了审批时限上的规定。
“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为门诊部、诊所、医务室、护理站的,养老机构应当向当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设置和执业登记,卫生计生部门应当在受理设置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给予是否同意设置的批复,符合条件的优先办理”。“医疗机构面向老年人开展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应当按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规定,申请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民政部门予以优先受理。符合设立条件的,自受理设立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颁发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
为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实施意见》还提出,按照“非禁即入”原则,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并按规定享受国家、省有关优惠政策。
养老院设医疗机构将有望使用医保卡
在前段时间的“民声连线”活动建言里,有读者说,因为目前养老机构与医保机构没有建立报销定点关系,请医生上门看病,没法使用医保卡。
记者看到,省《实施意见》提出要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和多元化的保险筹资模式,保障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
我省已经在东营、潍坊、日照、聊城4市开展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青岛市在全国率先制定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并付诸实施,该市从医保基金中划拨部分资金设立长期医疗护理保险,支持“医护”、“养护”、“家护”服务。自2012年以来,有4万多参保人享受了日均65—170元的医疗护理服务,支出护理保险资金9亿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