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把脉养老难题:探索积分养老 推行中端养老
截至2015年4月底,济南市户籍人口60岁以上老年人为119.71万人,约占全市总人口的19.20%,预计到2020年,老年人口数将达到160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5%。人口老龄化形势十分严峻,广大老年人“老有所养”的愿望日益迫切。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业发展,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成为工作的重中之重。面对空巢空心、未富先老、护工难找的现状,如何更好地开发养老服务产业,找到破解养老服务业发展瓶颈难题的金钥匙?在本次“两会”上,不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把关注的目光投向养老问题——
市人大代表王忠本
建立老年人档案实行积分养老
各社区应当摸清老年人底数,制定符合项目受益对象的基本条件,合理确定社区养老“暖心工程”的受益人群。详细掌握辖区内老年人家庭状况和真实需求,并建立老年人档案,特别是为80岁以上的三无、高龄、独居、低收入、低保、特困、空巢、失独老人建立个人档案。同时,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实行积分奖励政策,社区老年人根据自身的健康状况,可选择类似饭后打扫卫生、刷洗餐盒等自己力所能及的服务,不同的服务对应不同的积分。老年人既可凭积分卡到社区居委会换取等值的物品,也可以凭积分换取等值的服务,社区居民、志愿者通过服务同样可以得到相应的积分。街道、社区还可以联合医疗机构、大专院校、律师事务所建立老年精神慰藉和维权服务中心,全方位关注老年人身体和心理方面的健康状况。
市人大代表朱守华
推广自助式、公助式、互助式养老模式
我市一家养老企业的创办人,从自家照顾卧床6年的82岁老父亲的过程中,探索出了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居家养老模式:自助式、互助式、公助式。此举值得推广。“自助式”就是请三位有劳动服务能力的低保老人分别负责采购、照护、做饭,基本都吃住在一名用户家或4人住在同一社区里,方便生活照顾第二种是“以房养老”,4位老人组成一个互助组,住到其中一位老人家里,把空余出的房子出租出去,租金用来补贴生活费用第三种“公助式”,让收入偏低的老人,参与“公助式”社区居家养老。这样既不离开社区、不离开老邻居,享受家庭的温暖温馨,又能满足老人晚年养老、康复、保健的需要。这种方式收费合理、经济实用。目前,居家养老服务行业尚未成熟,还需要政府帮扶、政企联合启动。
市人大代表李刚
政府要做好社区养老工作
随着人口结构的变化,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未富先老使得我们面临较大的挑战。随着老龄化进程加剧,建议政府要做好社区养老工作,强化与社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益组织间的沟通协调,依托爱心公益平台,把优势社会资源纳入养老服务体系。
传统上,我们习惯以家庭养老为主,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家庭是空巢家庭,子女不在老人的身边,养老遭遇了现实挑战。
养老院养老固然不错,但成本较高,且普通的养老院实行的是半集体化生活。无论从舒适程度还是从保护隐私上,都比不上社区养老。老人在社区养老,吃、住、行等方面可由社区提供帮助,生活较方便。由于政府资助,个人承担的服务开支较低,花费不高上门服务、就近网点服务对老年人有利,便利性较强。社区中有定点医疗机构,一般疾病可及时治疗。
市政协委员毕秀玲
推行知识型老年人社区居家中端养老
济南目前的养老方式相对比较单一,一方面以新建养老院为主,另一方面未能考虑特定人群的特定需求。针对特殊群体的特定需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设计适合其特点的养老方式,则有助于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指数,取得家庭与社会双赢的效果。
特别是对于知识层次偏高、收入水平较高、独立意识较强的知识型老年人,建议推行集居家养老与社区养老于一体的社区居家中端养老。中端社区居家养老应选择在老年人自有住房相对比较集中的社区,社区基础设施完善,实施公司制养老服务。同时,还要设立养老中介服务机构,对养老服务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年度评估。借助于政府信息化建设,建立老年人养老选择网上登录信息平台,建立老年人居家养老的统计数据,通过各项扶持政策,促进中端养老服务公司和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
市政协委员阎玲
政府购买服务发展公益性养老事业
建议用政府购买服务发展公益性养老事业。制定政府向养老服务社会组织购买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的政策,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管理、运营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做好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的大文章,设立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采取投入资本金、直接补助、财政贴息、小额贷款、项目补贴、风险补偿金、参股产业基金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加速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支持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信贷投入。支持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拓展市场化融资渠道,支持养老服务企业上市融资,增强“造血”功能。
农工党济南市委
“医养结合”升级为“医、养、保”模式
随着“医养结合”的深入开展,一个重要问题突显出来:有医疗服务作为依托的养老机构,一旦老人患病,需要转到医院就诊,否则医保不予报销。这就需要家属来照料,增加了家属子女的负担,有的家属无力照顾,耽误了救治。只有医疗保险及时跟进,实现在养老机构的医保即时结算报销,真正解决养老机构中老年人的“医疗—养老—医保”(即“医、养、保”模式)问题。
建议建立民政、卫生、医保经办机构的联合协调机构。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单位,建立独立的报销体系,减轻老年人就医不便和经济负担。完善医保报销制度和办事流程,建立适合养老机构、可操作性强的医保报销开办流程,每年向养老机构拨付一定量的资金,促进养老机构和医疗的更好发展。完善养老机构中医保结算监督机制,既要保障老年人的权益,又要杜绝医保基金的不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