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企业退休养老金“十一连调” 平均调幅10%
齐鲁网5月10日讯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文件,确定自今年1月1日起,为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养老金水平。这次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惠及全省415.8万名企业退休人员。目前各地正在抓紧组织实施,将尽快把增加的养老金落实到位。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广播《山东新闻》报道,据介绍,今年是自2005年以来我省连续第十一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省平均调整幅度为10%。调整后,平均养老金水平比11年前增长了两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