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自http://sd.sdnews.com.cn/jinan/201504/t20150424_1889488.htm 记者今天从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2015年度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自5月开始,至8月30日结束。认证期内未认证人员,将暂停发放养老待遇。 据了解,本年度认证人员包括我市所有纳入统筹发放的企业遗属和非济南户籍企业退休人员。认证期内需持居民身份证、《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协助认证表》,到我市148家社保中心的任何一家就近进行认证。居住在我市行政区外的需认证人员,可在现居住地保险经办机构或乡镇社区服务中心进行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