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2020年前每个社区都将有养老设施 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
鲁网11月22日讯(记者 王文婷)记者日前从济南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推进工作会议上获悉,济南将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设施,2020年前老社区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届时,济南市的每个社区都将有自己的养老服务设施。另外,在2016年6月底前,济南市民政局等多部门将出台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
济南市民政局等多部门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指出,济南市将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的要求,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
《意见》中再次强调,新建居住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已建成的住宅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15平方米的标准调剂解决。老社区没有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必须在2020年前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这也就意味着,届时,济南市的每个社区都将有自己的养老服务设施。
《意见》中指出,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运营享受同等的财政补助政策,允许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提取一定比例的年度盈余收益,用于奖励投资者。
除了建设专项资金外,对养老机构将按照山东省的有关规定,实施税费优惠政策。在《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规定的有关税费减免政策的基础上,免缴有线(数字)电视一次性建设费(入网费),减半缴纳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使用固定电话、宽带互联网费用执行家庭住宅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