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社区都要配建养老服务设施
山东商报 记者 杨芳 实习生 刘明月
省民政厅副厅长周云平昨天表示,5月份,我省有望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制约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的一系列问题,将有望得到解决。政府扶持政策将不分公办和民营,一视同仁。同时,已有社区和新建小区均应配建一定面积的养老服务设施。
周云平介绍,该意见提出了2020年前我省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如在规划引领方面,提出按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这一标准比国务院文件要求高了一倍。同时,对不同人口规模的社区和新建居住小区,意见要求应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并对配建的规模提出具体的面积要求。
“另外在一些政策支持方面,不管是公办还是民办养老机构,扶持政策一视同仁。”周云平举了例子,如在土地供应方面,《意见》 拟规定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另外,拟在加强养老人才培养、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营利性养老机构资产管理改革、放开养老行业价格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政策优惠扶持力度或放宽政策限制。
此外,在推进医养结合方面,我省拟将现有养老机构内设护理院的准入门槛由500张床位降低到300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