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费每年每人多了600元
鲁网1月2日讯(记者 刘梅婷)记者今日从济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获悉,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改善群众生活,市人社和市财政部门近日联合出台2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降低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冬季取暖补贴标准。
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8%
记者了解到,经市政府同意,济南自2014年1月起,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低1个百分点,由原来的19%统一降至18%。
“济南5.48万家参保单位缴费比例都在调整范围内,降低1个点后,预计全年企业将减少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亿元。降低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的政策直接减轻了企业负担,更加有利于企业发展。”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企业退休人员冬季取暖补贴标准每年增加600元/人
另一方面,综合考虑企业退休人员冬季取暖成本等因素,济南从2013年度起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提高取暖补贴标准。享受取暖补贴标准调整的范围是:济南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含按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2011〕64号文件等省有关规定办理一次性补缴参保的人员),具体调整办法是: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取暖补贴标准每人每年增加600元。
据人社部门有关人员介绍,按此次文件通知要求调整取暖补贴的退职人员,是指按《劳动保险条例》第13条丙款和原鲁革发〔1972〕143号、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人员,“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发放取暖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10年,济南市为企业离退休人员调整取暖补贴标准,当时确定的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年1100元。此次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的取暖补贴将达到每人每年1700元。济南预计为33万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补发2013年度取暖补贴近2亿元。
据了解,市县两级社保经办机构正在抓紧调试程序、筹集资金,对符合2013年度领取冬季取暖补贴范围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确保其增发的取暖补贴于春节前补发到位,使广大企业退休人员度过一个安乐祥和温暖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