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安消防支队完善和提升服务美丽泉城建设6项举措
济南日报 作者:韩磊
消防官兵对重点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杨林 摄)
近日,市公安消防支队对服务美丽泉城建设6项举措进行完善和提升,在为重点建设工程提供面对面消防服务的基础上,按照“即报即审、即报即检、即报即验”的原则靠前服务、提前介入,让重点工程乘上“消防服务直通车”。
为实现人民满意这个最高标准,市消防部门在实施行政审批受理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AB角工作制和限时办理制等基础上,对服务美丽泉城建设举措进行了完善和提升。
坚持“消防服务面对面”。市公安消防支队按照未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设计审核完毕尚未进行消防验收、未进行消防验收且投入使用的工程进行分类,逐一建立台账,明确审批工作各个环节的责任人,由该责任人负责对工程提供全过程的面对面消防服务。同时,集中对前来办理重点建设工程相关手续的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将办理消防行政许可的程序、材料、时限、注意事项等进行一次性告知,方便了办事人员,节省了时间。
开通“消防服务直通车”。对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市公安消防支队按照“即报即审、即报即检、即报即验”的原则靠前服务。在前期手续办理过程中,
把原来在设计阶段进行的图纸审核工作,提前至在项目方案设计阶段介入,最大限度地为建设单位节约资金,缩短审批时间。市区南部某大型商业综合体项目建设动工之前,支队有关人员就提前介入,多次帮助建设单位优化方案,为单位节省资金1000多万元。施工过程中,辖区大队定期安排专人到现场进行检查、指导、培训,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对已基本具备验收条件的工程,实行消防“预验收”制度,进行跟踪指导,最大限度地为工程建设服务,获得了工程建设单位的广泛赞誉。
近日,省立医院东院区医护人员都拿到了制作精美、内容丰富的《消防安全手册》,这是支队推进重点单位“四个一”服务中的一项。为确保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支队成立重点单位消防服务组,对重点单位进行一次走访,帮助工程建设单位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指导帮助单位整改火灾隐患;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进行一次消防演练,提高单位员工疏散逃生和灭火能力。系统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得到了单位和员工的欢迎,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好的措施需要有力的执行。为确保措施落到实处,支队实行了审批时限提醒和督办制,成立由分管纪委的支队领导为组长,支队纪委、防火处法制科为成员的执法监督工作组。对办结时限前5日内还未办结的项目,由法制科进行时限提醒;对在办结时限3日内还未办结的项目,由支队领导进行督办。对于超过审批时限未办结的,由支队纪委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依纪处理。
强化督导问责,实现阳光执法。支队依托“365”消防服务平台和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完善行政审批回访制,由支队纪委定期对单位实行跟踪回访,将回访情况纳入干部绩效考核,并聘请10名社会监督员,对消防执法行为进行全方位监督。同时,充分利用支队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软件平台和绩效考核系统,用信息化手段对消防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实现阳光执法。
为打造一支业务精良、战斗力强的队伍,支队采取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每月对全体消防监督人员进行培训,每季度组织一次业务考核,对考核靠后的消防监督人员进行脱产培训并补考,补考不合格
的将调离监督执法岗位。
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委张才坤介绍,通过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支队对全市116个重点工程和738家重点单位开展“四个一”服务,不断加大对重点、大型建设项目服务力度,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去年共审核、验收备案项目1586个,合计建筑面积2500万平方米,为87个公共聚集场所办理了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手续,均未出现超期或违规情况。积极做好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火灾隐患举报投诉892件,均及时查处并回复,未引起一起听证、复议和诉讼,未发生一起上访和投诉,执法质量回访满意度达95%以上,全市无火灾认定复议撤销、变更案件,无火灾认定行政诉讼案件。张才坤表示,在新的形势下,市公安消防支队全体官兵将继续全力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建设美丽泉城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