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病四费合一 济南社区卫生中心有望
来源:新华网
20日,国务院公布《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在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实施一般诊疗费。挂号、诊查、注射、药事服务将"四费合一",各地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标准,原则上10元左右。记者获悉,山东2011年就明确一般诊疗费不得超过10元/人次。目前,济南市村卫生室已执行一般诊疗费6元/人次的标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暂未实施,但相关实施草案已制定。山东规定医保报销 个人支付不超2元"一般诊疗费"收多少合适,会不会增加患者负担?这是政策执行的关键。国家医改新政提出,各地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标准,原则上10元左右,要严格落实一般诊疗费医保支付政策,将其纳入基本医保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按规定比例支付。2011年,山东省物价局就曾会同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通知称,综合考虑到药品减收影响和财政补偿政策,在坚持公益性、成本补偿性和不增加群众现有负担的原则,一般诊疗费最高10元/人次。山东明确,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人员,在由政府举办的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开展基本医保门诊统筹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时,执行"一般诊疗费"政策。基金支付比例较低的地方,一般诊疗费标准也将从低核定,最终个人支付部分不得超过2元/人次。
济南现状
村卫生室标准为每人每次6元
"目前,济南市已经在村卫生室实行一般诊疗费,标准为6元/人次。"济南市医改办副主任张佩渠表示,村卫生室实施"一般诊疗费"后,不单设药事服务费。参加新农合的人员在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就诊,执行一般诊疗费政策,其中患者个人负担1元,新农合基金负担5元。
这6元包含哪些项目?张佩渠说,一般诊疗费包括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及药事服务成本"打包"合并为一般诊疗费,费用即时纳入医保报销,不增加群众现有个人负担。
同时,济南明确对输液的患者,疗程内复诊的将不再收取一般诊疗费。一般诊疗费实施后,对已合并到一般诊疗费的收费项目,不再另行收费或分解收费。
社区卫生中心有望执行"6元标准"
相比村卫生室先行一步,目前,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实施一般诊疗费。记者获悉,目前在社区看病,没有挂号费,诊疗费中专家号为4元、普通号为2元,而在注射费用上,包括注射器在内,一般挂两次吊瓶在9元左右。
济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有没有时间表?对此,市医改办副主任张佩渠表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一般诊疗费的草案已拟定,目前正在协调,费用标准初步拟定也为6元。
"一般诊疗费打包收费的方式进一步减轻患者负担,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减少的收入需要政府财政支持。"张佩渠表示,这一政策在社区全面推开需要一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