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挂号费注射费等一般诊疗费将纳入医保报销
记者:王端鹏
19日,山东省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将建立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补偿机制。基层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等打包成“一般诊疗费”收取后,将即时纳入医保报销,不增加群众现有个人负担。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山东济南将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费项目,现有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不再单设药事服务费。在“一般诊疗费”价格上,按照分步实施原则,济南将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及开展基本医保门诊统筹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其医疗服务项目和诊疗流程,并依照公益性、成本补偿性原则,参考全省平均水平制定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一般诊疗费的收费标准可在原来分项收费标准总和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在不增加群众现有个人负担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医保支付比例。对已合并到一般诊疗费里的原收费项目,不得再另行收费或变相收费。
目前,济南执行基本药物“零差率”政策的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已达169家,这意味着基层药品收入来源被彻底掐断。基层医疗机构正常运转和发展都需要钱,钱从哪来?记者获悉,除医疗机构收取“一般诊疗费”等服务收费,政府直接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支出和业务支出等运行成本,还将通过政府补助等渠道补偿。政府直接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含房屋租赁)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政府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规划足额安排。2011年起,各级政府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在年初预算中足额安排应由本级财政负担的补助资金,并按照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及时下达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