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版禁烟令”将推行:公务接待不准购烟
5月1日“禁烟令”生效,如何引导公众禁烟?深知烟草危害的“白衣天使”全面禁烟。今天上午,济南市卫生局启动全市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动员,市卫生局明确要求,公务接待一律不准购买香烟,医疗机构存在违规吸烟现象将给予经济处罚。同时为使控烟工作有法可依,市人大拟将《济南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纳入立法修订程序。5月1日,新修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明确要求“室内公共场所禁烟”,由于没有罚则,实施至今困难重重,控烟专家期待“禁烟令”能在地方立法上先行突破。济南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1996年,济南就出台《济南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随着时间推移,该《规定》已无法与社会发展相适应。为使济南控烟工作有法可依,根据市卫生局近期建议,市人大计划将该《规定》列入立法修订程序。
济南市卫生局还对医疗机构实施奖励与惩处结合,对“控烟行动”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控烟行动”不利,工作推诿扯皮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社会曝光并给予经济处罚。
市卫生局局长贾堂宏表示,每年中国因吸烟导致100万人死亡,控烟行动应纳入到公共卫生服务中来,纳入济南健康城市创建行动中。“现在国家推进‘三公经费’治理,我们要求规定范围内济南卫生系统的公务接待一律不准购烟,如接待费用里出现烟草费用,一律不予报销。”贾堂宏表示,“现在卫生局办公室已全部甩掉烟灰缸,没有烟,不敬烟,不摆烟。卫生系统控烟先行,各医院可设立控烟志愿者劝阻吸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