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新建幼儿园标准 幼儿园不得收赞助费
济南日报
今天(3日),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新标准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幼儿园项目,均应先规划后建设,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与新生入园相挂钩的赞助费。
据悉,新标准适用于新建全日制幼儿园,改建和扩建项目可参照执行。幼儿园规划建设应与居住人口相适应。按照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配建标准,每3000人&mdash5000人口设置一所6个班以上的幼儿园。幼儿园办园规模不宜超过12个班。幼儿园每班人数一般为:小班(3周岁至4周岁)25人,中班(4周岁至5周岁)30人,大班(5周岁至6周岁)35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
另外,在办园经费上,新标准强调,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与新生入园相挂钩的赞助费,不得以培养幼儿某种专项技能、组织或参与竞赛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幼儿表演、竞赛等活动。 婵炴垶鎸搁ˇ閬嶅春瀹ュ绀傞悗锝庡亝閻掑潡鏌ㄥ☉铏闂佺ǹ绻愰悧鎾汇€傞锕€绀嗛柨鐕傛嫹闂佹寧绋戦張顒傜玻閹邦喒鍋撶憴鍕畵闁靛洤顦甸幃顕€顢曢鍌滎槷婵炲瓨绮犻崗娑氱箔閵忋倕鐤柛鈩冾殘閸樻棃鏌ㄥ☉妯绘拱閻庢氨鍋撳鍕潩椤掑鈻兼繛鎴炴尨閸嬫挾绱撻崘鈺佺仸濠⒀嶅娴滄悂鏁撻敓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