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社区干部成长“天花板” 济南市每年面向社区书记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不少于5人
来源: 济南日报 作者: 沙文婧
在城市基层营造起“只要想干,就有舞台;只要敢干,就有支撑;只要干成,就有奖励”的干事创业氛围。
本报11月19日讯(记者 沙文婧)为加强对基层一线干部的正向激励,今天,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印发《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拓宽社区干部发展上升渠道,着力破解社区干部成长“天花板”问题。
《实施细则》的出台,是我市今年以来继全面保障城市社区“两委”专职成员“五险一金”、财政奖补提升城市社区工作服务用房、选派优秀社区书记赴深圳挂职实训之后,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党建标准化建设的又一创新举措,是全市城市基层党建“1+N”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据了解,推动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在省内乃至全国都屈指可数。
《实施细则》对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的范围、条件、标准程序和纪律要求作了进一步明确,全市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每年不少于5人,结合每年全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由市级统一组织招聘;明确招聘范围是各区符合法定就业年龄,连续任职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满6年,且表现优秀、符合招聘条件的在岗社区党组织书记。为进一步树立“为担当者担当、让实干者实惠”鲜明导向,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组织考察的方式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着力在城市基层营造起“只要想干,就有舞台;只要敢干,就有支撑;只要干成,就有奖励”的干事创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