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9月1日,10名港澳台同胞申领居住证
齐鲁晚报 记者 杜洪雷
1日是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首个受理工作日。为了给港澳台同胞办理居住证提供便利,济南市公安机关在全市范围内确定了12个派出所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点,共为符合申领条件的10名港澳台同胞受理了申领居住证的业务。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并在9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落实中央有关决策,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9月1日当天,我市共为符合申领条件的10名港澳台同胞受理了居住证。
证件申办过程中,我市公安机关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点民警积极落实预约服务、人像采集多拍优选、证件邮寄服务等各项便民举措,让港澳台同胞感受到了济南户政民警热情、高效的服务。当天来办证的港澳台居民对党和国家推出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新政策非常关注,他们没想到政策落地这样快,非常高兴。
今后,持有居住证就能够在居住地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3项权利以及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同时还可享受在居住地办理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还可以使用居住证直接在内地(大陆)住宿旅馆,乘坐国内航班、火车等交通运输工具,办理银行、保险、证券和期货等金融业务,与内地(大陆)居民同等待遇购物、购买公园及各类文体场馆门票、进行文化娱乐商旅消费等9项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