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山东将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这些领域人群是重点
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7〕44号),推动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在“信用中国(山东)”网站设立“红名单”,及时推送信用状况良好的行政相对人、诚信道德模范、优秀志愿者等诚实守信人员名单,鼓励各地探索开展“信易贷”“信易行”“信易租”等多种形式的守信激励措施,营造弘扬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有关部委联合签署的一系列联合惩戒备忘录,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个人采取行政性惩戒措施。有关部门、行业认定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要及时传送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快建立起信息共享、协同监管、社会共治的信用惩戒大格局。依法依规披露个人严重失信行为,支持征信机构采集个人严重失信行为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引导市场主体广泛应用信用信息和第三方机构信用报告,对严重失信个人差别化服务。
三、加强个人信息安全防护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个人信用信息归集、查询使用管理办法,规范信息归集、查询、使用、审查等活动;建立查询日志,记载查询人员姓名、查询时间、内容以及用途。查询日志应当长期保存。启动编制公共信用信息应用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应用目录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查询信息主体信用状况。加强个人信息权益保护,严厉打击非法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要求,积极研究建立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纠错、修复机制,制定信用修复、异议处理、行政复议等制度。
四、强化组织保障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细化责任分工和具体措施,部署实施本地和本领域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总结经验,认真研究解决在个人诚信体系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逐步完善个人诚信体系制度建设,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调度协调,研究建立工作考核推进机制,综合运用总结、通报、督导、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省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研究制定在本领域推进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管理办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制定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地方相关法规或政府规章。
五、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将诚信教育贯穿公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在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全国法制宣传日、诚信兴商宣传月、信用记录关爱日、倡树“厚道鲁商”品牌等主题宣传活动中,集中宣传信用政策、信用知识、诚信和失信正反面典型案例,加强对诚信行为的褒扬和对严重失信行为的曝光,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社会氛围。用好信用中国(山东)官网、法信通·山东省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加强对严重失信行为的曝光和警示教育,同时以公务员、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负责人、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高管人员等为重点,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培训。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写《山东省信用知识读本》《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白皮书》等宣传资料,普及信用知识,提升公民信用水平。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