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变股东 济南南山探索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齐鲁晚报 作者:张阿凤
5月23日,济南南部山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会在南山管委会召开,各街镇各单位及各村书记近400人参加大会。
据了解,此次改革工作依据中共济南市委、市政府《关于稳定推进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改革内容主要针对农村集体资产。
农村集体资产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和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
对资源性资产,继续按照已有部署抓好确权登记颁证,发展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三台共建”成果,落实“三权分置”办法;对非经营性资产,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探索实行集体统一运行的管护机制,更好地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提供公益性服务;对经营性资产,着力推进股份制改革,量化到人,确权到户,积极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
改革范围覆盖南部山区5个街镇,254个行政村。2018年,全面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19年,确保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完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建设;2020年,开展改革扫尾工作,基本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
下一步,南部山区将针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以下四项重点工作。即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合理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同时,严格股权管理,完善治理结构。新成立的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均应成立社员(代表)或股东(代表)大会,依法选举理事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理事长(董事长)、监事长。社员(代表)或股东(代表)大会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重大事项须经社员(代表)或股东(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理事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不得相互交叉兼职。提倡村党组织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兼任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董事长),但原则上兼职不兼薪。
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市场的思维和方式参与市场竞争,多途径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对经营性资产,可由集体经济组织自主开发经营,也可通过承包、租赁、拍卖、托管、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由其他主体经营或与其他主体联营;对资源性资产,提倡通过公开招投标发展现代农业。2020年年底全面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集体收入3万元以下的村实现收入翻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