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济南多数药店不回收常备药过期难处理 亟待建立统一回收机制
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公开数据,2016年,全市的销毁过期药数量达到30吨。但刘妍慧说,目前漱玉平民各门店回收来的药品都存放在自己的库房中,因为企业并不能自行进行无害化销毁,需要有资质的企业及环保部门监督。
过期药品“销毁难”是个普遍性问题。根据媒体报道,北京一些社区的过期药品回收箱被塞满后,也只能存放在居委会办公室,回收药品的企业早已倒闭,管理部门也迟迟未见动作。目前我国过期药品回收偏公益化的现状,让相关企业重压之下难以长久坚持。
致力于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的广药集团,不久前在济南举办了“过期药品回收十五周年”活动。广药集团市场策划部部长陈志钊接受采访表示,自2004年企业开始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公益活动,平均每年投入均达数千万元,平均每年在全国所有城市收集到的过期药品约122吨。广药集团现在对过期药的处理方式跟医疗废弃物的处理标准一样,即每个区域找到当地有资质的处理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例如用高温焚烧,每吨费用12000元左右,而这还不包括企业自身的人力投入。
“现在参与回收的企业非常少,销毁费用过于昂贵成为制约企业继续进行该项公益事业的瓶颈。”陈志钊说。
而对于药店来说,如果要唤起市民的热情,就必然推出各种优惠活动或赠礼,这无疑将加大运营成本,另外储存、运输的费用也是不小的压力。D
面临两道坎“身份”不明和制度缺失
记者查询相关规定发现,尽管《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将家庭过期药品作为重要环境污染源列入其中,可《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又规定,“家庭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在未分类收集的情况下,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如将其分类收集,收集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但其运输、贮存、处置等环节,仍需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这也就是说,在我国基本还没采取分类收集的当下,家庭过期药品基本上是不用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甚至过期药品没有被纳入《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医疗废物范畴。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研究院教授王岳表示,我国过期药品得到正确处理的比例极低,这与普遍存在的药品浪费现象不无关系,“现在我们国家可能就20%左右的过期药品可以得到正确处理。这个比例太低了。”他认为,应该从制度上建立这种过期药品的回收制度,建立药品的分包装制度。
“我个人比较倾向于通过药店和医疗机构的药房窗口来回收过期药,并且要设立相应的奖励机制。这个奖金可以通过药品生产企业销售的药品金额提取一定的比例,设立一个过期药品的回收基金,然后把这个资金用于奖励那些可以把过期药品拿到药店和医院药房窗口来回收的老百姓。”王岳说。
值得欣慰的是,2017年环保部土壤司化学品处有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环保部下一步将配合食药监局、卫生计生委等相关部门,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过期药品回收机制,完善相关法规,切实保障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