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ws.ijntv.cn/jn/jnms/2018-04-19/315388.html来源:山东商报日前,省委副书记、省长龚正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会上确定了2018年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会议决定,2018年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3档,分别调整为1910元、1730元、1550元,每档比之前提高了80--100元不等。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1元、17.3元、15.5元,从2018年6月1日起执行。2018年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为:上线11%、基准线7%、下线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