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6月起执行
来源:山东商报
日前,省委副书记、省长龚正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会上确定了2018年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
会议决定,2018年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3档,分别调整为1910元、1730元、1550元,每档比之前提高了80--100元不等。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1元、17.3元、15.5元,从2018年6月1日起执行。
2018年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为:上线11%、基准线7%、下线3%。 濞戞挸顦遍崺宥夊礂鐎n偅鐒块柨娑虫嫹闁稿繐鐗撻。顐﹀礆閿燂拷闁挎稑鏈粣鎰偓瑙勭箓閵囧鎮顒傜濞存粠鍏涚粭銏ゅ疮閸℃鍘旈柨娑樻湰鐎氱偓寰勫顒夋▼濞戞挴鍋撶紓鍐╁灦婢э妇浜搁敓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