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镇居民医保下月起缴费 个人缴费标准没有变化

添加时间:10-09-17 所属分类:济南信息网络文摘
  转载自http://jinan.sdnews.com.cn/2010/9/16/946239.html

济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于10月1日开始缴费,缴费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记者了解到,今年省城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纳标准没有变化,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医疗年度。

  据介绍,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的城镇居民每人每年个人缴纳40元;老年居民每人每年个人缴纳200元;其他非从业居民每人每年个人缴纳400元;重度残疾和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等困难人员由财政全额补助。

  新生儿可在户籍登记后一次性缴纳全年居民医疗保险费,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记者 李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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