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爱裁员”的济南企业 社保局喊你来领2016年稳岗补贴!
来源:大众网-山东24小时 记者 樊思思
记者从济南市社保局失业保险处了解到,5月4日至31日,济南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开始集中申报。去年没裁员或者裁员率低的企业,赶快看看你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抓紧时间去社保局领补贴哦。
啥叫稳岗补贴?据了解,稳岗补贴政策是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情况下,促进调结构、稳增长的一项重大举措。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需要注意的是,本次济南市企业稳岗补贴集中申报期间,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在完成劳动合同备案和取得《足额缴费证明》后,应在10日内递交稳岗补贴申报材料。没有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稽核申请、申报材料的,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申报稳岗补贴应具备四个条件:(一)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济南市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二)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三)企业2016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裁员率等于年度裁员人数除以年末职工人数,裁员人数不包括非企业原因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人员)低于本市2016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2.17%;企业进行了劳动合同备案。(四)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申报提交的材料:一是申请报告;二是济南市2016年度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申请审批表(可从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网站下载,一式两份);三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稽核部门出具的2016年度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证明;四是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证明;五是收据。
申报的程序:(一)劳动合同备案。申报企业在申请稳岗补贴前,须按照《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要求,完成本单位年度劳动用工信息备案。未及时备案的,需在申报前向本单位所在县区人社部门进行补办。(二)申请稽核。申报企业在完成劳动合同备案后,于5月4日至31日期间,分别向参保地县、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递交书面稽核申请(格式附后,市直参保企业直接报市社保局失业保险处)。稽核申请递交工作结束后,市社保局稽核处统一安排时间,分别通知市直、历下、市中、天桥、槐荫、历城、高新区参保的申报企业,对2016年度企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稽核;长清区、章丘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参保的申报企业,由参保地县、区社会保险机构安排时间分别对企业2016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稽核。(三)报送材料。经稽核,取得《足额缴费证明》的申报企业,于10日内,向市社保局失业保险处(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保服务大厅57号窗口)报送申报材料(包括申请报告1份、2016年度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申请审批表2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稽核部门出具的2016年度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证明1份、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证明1份,共4种材料和收据)。其中,章丘区、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的参保企业将材料报送当地县、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