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17市均可跨省就医直接结算
山东商报 记者 王晓迪
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按照人社部统一部署,我省在做好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基础上,提前谋划,主动作为,加快推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2017年1月我省正式接入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2月20日,与黑龙江省实现首笔跨省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截至3月21日,全省17市及省本级已全部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
2月20日,山东省省直参保职工李先生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实现住院费用持社保卡直接结算。这是自2017年1月我省列入全国首批启动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之后,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进行结算的首个成功案例。据了解,李先生长期在哈尔滨居住,2016年12月因病住院,2月20日出院,医疗总费用19313.93元,其中医保统筹基金支付12708.29元,个人支付6605.64元。
2017年1月我省正式接入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首批开通省本级统筹区及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山东省中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山东大学第二医院、济南军区总医院五家定点医疗机构。截至3月21日,全省17市及省本级已全部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开通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52家,是继吉林、海南、宁夏之后第4个全省所有统筹区接入部级系统的省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全面启动实施,2017年重点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实现跨省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将大大方便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同时,进一步提高社保经办机构对异地就医的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