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小微创新,济南要发1亿“红包”
山东商报 记者 李雨 实习生 姜富海
昨日,记者了解到,今年济南市拟安排创新券专项资金1亿元,扶持中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每年最高可申领创新券60.5万元,补贴额度为目前国内相关政策中最高。小微企业拿着创新券,可购买科技等服务,也可用于自主研发,同时也支持企业跨地域购买国内优质创新服务。根据《济南市中小微企业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创新券支持对象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团队和创客。创新券分为普惠券和重点券2大类共8种券。
据了解,普惠券包括三种券。其中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创新券支持对象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团队和创客,用于企业通过各类科技服务机构购买研发以及新技术和新产品、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科技咨询、互联网和科技金融等服务。申领最高额度分别为10万元、5万元、2万元,并按实际兑现金额的10%给予科技服务机构奖励;服务券支持对象为小微企业和部分“个转企”, 用于企业购买管理咨询服务、创业辅导、市场开拓、人员培训、法律维权等专业化服务,申领最高额度为5000元;活动券支持对象为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团队和创客,用于企业购买孵化器、众创空间和服务平台等服务机构举办的讲座、论坛、沙龙、路演等各类创新创业活动,申领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
重点券包括五种券。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创新券支持对象为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科技型企业,申领最高额度为10万元;金种子企业培育创新券支持对象为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申领最高额度为30万元;人才引进跟踪支持创新券支持对象为经市政府或有关部门认定,“泉城5150引才倍增计划”和“泉城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集聚计划”引进的创业人才(团队)在济南市创办的企业等,申领最高额度为30万元;科技创业企业创新券支持对象为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和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到各类科技园区创办、领办的科技型企业,或者高校、科研院所发明成果转移转化创办的科技型企业,申领最高额度为30万元。企业研发投入引导创新券支持对象为享受《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教〔2016〕80号)的中小微企业,申领最高额度为20万元。重点券主要用于开展研发活动和向科技服务机构购买服务。